为了加强防火通道的管护措施,各沿线嘎查牧民应有义务的自觉维护道路的完好畅通,确保生态公益林的长久建设与发展。现与道路附近各嘎查牧民达成以下协议:
1、禁止破坏路面,任意翻耕种植、取土、挖坑等一系列破坏道路行为。
2、禁止在防火通道上堆放各类物料、垃圾等,时刻保持道路整洁畅通。
3、禁止在道路上建设各类建筑物及架设管线等一系列防碍道路安全的行为。
4、对于道路两侧的交通标识及附属设施,各附近牧民应加强维护,不得随意破坏。
5、对于一些因人为因素所造成的防火通道发生损毁的将追究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各道路沿线牧民应自觉维护、抵制占路、毁路等一系列不良行为,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
7、树立良好的自觉维护观念,确保生态公益林的长远发展。
****林业局
20xx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