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湖北金鲤鱼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九阳社区居委会
本合同约定,自20XX年1月10日起,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每日产生的生活及工业垃圾,为期一年。细则如下:
1.每日甲方产生的垃圾,乙方负责委派清洁人员每日定时清理、运走。
2.清理地点暂时定为甲方侧门院墙靠近岩棉厂居民楼转角处。如需更换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规定。
3.乙方处理垃圾的时间为冬季每日17:00----17:30,夏季每日19:00---20:00必须将垃圾清理走,甲方需要配合乙方,在清理时间前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4.垃圾清理费用为3000元/年,半年支付其中一半。
5.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1月10日起生效。
甲方:湖北金鲤鱼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九阳社区居委会
日期:20XX年1月9日 日期:20XX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