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七不准”规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凡到我局办事的人员,接触的第一位本局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首问责任,礼貌热情,主动询问当事人的意图,并带到有关股室办理相关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让群众期盼而来,满意而归。
三、热情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按时为育龄群众查环查孕查病治病;二是举办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两次;三是区妇幼保健站平价或免费为育龄妇女提供妇科病的诊断、治疗及各种常规检查;四是确保避孕节育手术安全可靠,悉心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五是健全药具发放网络,确保避孕药具保质保量发放到群众手中。
四、及时批办计划生育证件。育龄群众申办《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证》,资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申办《二孩生育证明》资料齐全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资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其所需相关资料。
五、及时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积极帮助特困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及就业困难。
六、做好病残儿鉴定的初审工作。对于病残儿初审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徇私情,无弄虚作假。
七、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自受理之日起30天内办结并答复群众;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按规定给予免费治疗。
八、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对应受理的申诉、揭发、举报类案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对电话及来信来访咨询,及时、热情给予解答。
九、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收费的“六不准”,决不乱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搭车收费、强行搭售商品以及无证无票收费。
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干部作风暨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围绕转型求发展,服务三农创佳绩””主题实践活动,围绕“讲党性、保增长、重民生、促稳定”的基本要求,以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农业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260万亩,在正常年景下,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5亿斤阶段性水平,力争再创新高。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经济效益。规划建设110万亩优质玉米、30万亩绿色水稻和15万亩双高大豆高产示范基地。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在全市组织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建设5处粮食高产示范田;推广生物防治玉米螟、测土配方施肥、农田统一灭鼠、等离子种子处理等重大粮食增产技术,
二、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主导产业,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延伸产业链,增强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能力,XX年新增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0家。加快推进“一村一品”集约化、专业化生产。全年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77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8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