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县**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因乙方到期未能全额清偿甲方处的借款,经乙方请求,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拥有的住房折价用以偿还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借款合同》编号为
2、借款金额为
3、还款期限为
4、乙方用以折价偿债的房屋位于
二、折价偿债办法
1、考虑该房屋的位置、坐向、楼层、新旧程度等综合因素,双方一致确认上述房屋的市场价格为 。
2、甲方以前述市场价格购买乙方上述房屋。
3、乙方协助甲方到房管、开发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房屋交付及过户的相关手续后,向甲方交付该房屋的所有现有手续及钥匙。
4、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日为乙方的实际还款日,并依此计算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所有费用,甲方按上述市场价与乙方截止实际还款日债务的差价向乙方支付剩余购房款。
5、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所有的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毕上述房屋过户手续后,双方债权债务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扣减,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清偿。
三、声明事项
1、乙方用以折价偿债的该房屋若存在其他有限债权或者抵押权的,甲方有权将差价款支付债权人,消灭该权利,实现以房屋折价偿债。
2、本协议仅作为乙方以借款人身份偿债的方案,不视为对原借款合同的变更,更不视为对担保人连带责任的变更或者放弃。
3、甲方有权选择本折价偿债方案或者让担保人连带偿债。
四、回购权
乙方在将上述房屋手续变更或者交付给甲方后一个月内有以本合同约定的市场价格回购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应给与协助,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乙方不积极履行此协议约定的交付、过户房屋协议的,除应按《借款合同》承担所有的利息、逾期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外,还应按照未还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房屋共有权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