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美化镇容村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全镇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使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向前发展,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环境卫生专业队伍。
二、保护生态环境,增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意识,树立“爱我金花、美化金花,从我做起”的新风尚。
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1、各村、企事业单位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2、各村、企事业单位有责任保护水源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3、任何企业或个人在居民生活居住周围排放噪声和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水、污物,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限期治理,并根据所造成危害和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处以罚款。
4、不准损坏花园风景树木绿化带,绿化草地,违者视其情节给予罚款。
环境卫生公约:
1、不准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
2、不准在公共地方、主要通道烧土杂肥,堆积垃圾以及杂物。
3、不准经营出售腐臭变质食品。
4、不准在房前屋后乱倒垃圾、杂物。
三、落实卫生管理责任。卫生专职人员要划范围、包地段,按规定认真地做本范围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垃圾清运清扫工作。
1、家庭日常垃圾统一由环卫工作人员逐巷逐户收集拖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2、村干道,主要巷道保持整洁、畅通、无杂草、无堆积垃圾。硬底化水沟排污无阻塞。公共场所无卫生死角。那一世
3、及时捞清本辖区内所属沟河的水面浮生物,净化水源。
四、落实专人管好健身场所、风景树按时修剪,施肥,除虫灭病。
五、坚决取缔脏、乱、差,不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乱倒垃圾,杂物,违者每次罚款50元。
六、支持环保环卫工作。任何人不得妨碍环保环卫人员开展工作,对刁难、辱骂、殴打环保环卫人员,打击报复检举人员者,将按法律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