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管理,推进体系有效的运行、扩展建筑市场业务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特聘乙方为 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简称豫中公司)经理,并实行公司风险承包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营范围:
1、经营区域:河南省及甲方书面同意的其它地区。
2、经营项目范围:混凝土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模板作业分包、砌筑作业分包、抹灰作业分包、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及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
二、经营期限:经营管理期限暂定为 年,及自 起至 止。
三、经营方式与原则:
实行风险经营,即按甲方规章制度自主经营、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指标核定交纳管理费、超额乙方全额留成、亏损乙方自负,承担在施工期间形成的债务还款责任。
四、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豫中公司给予政策扶持,鼓励豫中公司在河南省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当地的影响力。
2、在乙方任职期内以豫中公司签订合同额、工程结算书、银行进账单为工程量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缴甲方管理费定额。本次定额议定 年,分别为:乙方20xx年上交 万元,20xx年上交 万元,20xx年上交 万元。甲乙双方通力合作达到双赢效益良好,可面商酌加乙方当年上交定额。
3、乙方出资承揽施工项目,每年保底管理费外,在承揽工程超过 元业绩的部分按照施工合同额的 %收取管理费。
4、由乙方联系跟踪运作,甲方出资并施工的项目,其利润分配原则为:甲方与乙方分别得利润的 %和 %。
5、乙方任职期内,应按照河南中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放的基本工资标准领取月工资,盈利的部分在任职期满、项目平稳过渡后,无任何债务、无欠任何工人工资,资金合理回收完毕后,一次性领取。
五、甲方权利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监督、指导和协助乙方制定、实施经营项目指标,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公司资料、手续和财务票据,为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发生招投标、承建等业务关系提供便利和指导。
2、有权向乙方委派会计,行使财务管理、掌控印章等职责,监督乙方严格按公司的印章管理办法使用公章。有权对乙方的财务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和审计。
3、向乙方委派施工人员。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发生问题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或停工。
4、做好工程项目管理的考核工作,并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奖励和处罚。
5、甲方在乙方相关的发包单位拨款后,保证资金及时到帐,专款专用,不占用或克扣乙方可用资金。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所需的相关培训、资质办理等工作。
六、乙方权利义务
1、须遵守并确保所属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和规定,服从甲方统一领导和管理,信守并严格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和承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把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文件送甲方财务部和行政办公室备案)。
2、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协议经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