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方(下称甲方):安徽华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认购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对此项目已做了充分的了解,自愿认购甲方和昌?都汇华郡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房,该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面积系房管局预测面积,合同销售面积以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产权实际建筑面积以最后政府有关部门的测量结果为准)。
该套商品房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元),封阳台费用为人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元)。乙方在认购商品房时所享受的折扣优惠,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正式实施。与购房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缴纳。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一次性交付该商品房预留的定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定金在乙方全额付清该套商品房房款时可抵作该商品房部分款项。
乙方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到和昌?都汇华郡售楼中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同时付清购房款,如乙方采取银行按揭方式支付房款的,乙方应当支付首期房款,乙方支付的首期房款数额须不低于银行规定的最低限额。甲方在上述约定的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前为乙方保留该套商品房。若乙方未按时与甲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或要求变更预留商品房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同时,甲方有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而将该套商品房另行出售。
乙方确认甲方已出示了各种证照,明示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及本认购协议的示范文本,并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了解释与说明,双方对正式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填写内容已达成了一致。同时乙方已知晓合肥市目前相关购房政策以及银行相关贷款政策,且甲方就此与乙方进行了解释与说明,乙方已确知以上政策及规定的内容,后期如因此产生纠纷由乙方自理。
甲乙双方的通讯联络方式以本认购协议所记录的电话、传真、地址为准。乙方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因不实或失效而造成损失的所有责任。双方确认:甲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信函在发出后的第五日均视为乙方已收悉。
本认购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有贰份,乙方执有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认购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自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认购协议即失效,并由甲方收回。
甲方(出售方)(签字/盖章) 乙方(认购方)
经办人: (签字/盖章)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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