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年度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4 12:14:55

各街道办事处、各幼儿园:

做好年度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20xx年度,我区幼儿机构管理工作,在区有关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在各办(镇)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开展规范建设化检查和评比,加强了对幼儿园的监督管理,促进了幼儿园依法有序、健康发展。为做好20xx年度幼儿园检查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在我区注册登记的各社会组织进行年度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国务院两个《条例》,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按照周密组织、严格审查、实事求是、公正合法的原则,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

  一、年检的范围和重点

  (一)年检范围

  凡经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重点

  着重检查:

  1、是否有规范的章程,是否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否按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是否有独立的账号,是否独立核算,是否有专职会计人员。

  2、对有分支机构的幼儿园,检查是否两套机构一块牌子,是否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现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卫生条件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否积极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等。

  3、重点治理整顿证件不齐全的幼儿园。年检工作要与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三年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区民政局要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二、年检的方法与步骤

  凡参加年检的幼儿园应到区民政局领取年检相关表格认真填写,于xxxx年x月xx日前,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20xx年年度总结、年度检查报告书由所在办(镇)一并报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经初审同意后,委托济南市真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资产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区民政局与各办(镇)将根据提供相关材料和群众满意度等综合情况,分别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审定意见。全部年检工作须于7月下旬完成,各办(镇)应写出工作总结,报区民政局。

  三、有关要求

  (一)幼儿园年检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民政局和各办(镇)进行监督管理的基本手段。应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认真做好年检工作。

  (二)民政局与各办(镇)要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于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共同督促其限期整改。

  (三)对不按照规定参加年检或年检中弄虚作假的幼儿园,区民政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四)对认真积极参加年检活动、自身建设和业务活动开展好、行为规范、诚信度高、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幼儿园,应大力宣传,在全区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xx市xx局

  二〇一零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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