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广东电网公司
乙方: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着美化大楼、节约开支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广东电网公司办公大楼的花卉租摆、绿化养护等工作,承包给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花卉租摆承包范围:办公大楼一至十三楼电梯口、一楼大堂及大门口花坛、十四楼娱乐室等。
三、绿化养护承包范围:大楼外围及停车场、天台花园等。
四、乙方提供花卉造型设计及花卉的品种给甲方,并摆放在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花卉租摆范围内。
五、要求乙方每月或以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基准,更换一次花卉的品种和摆设造型,同时乙方应经常派人到甲方了解掌握花卉的情况和养护花卉。具体"按甲方安排的工作表进行养护"。
六、甲方应爱护、保护花卉,不得人为损坏花卉,如发现损坏或被盗,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处理,并按花卉成本的三倍赔偿给对方。
七、全年承包金额 肆万元 。
八、全年承包费用不包含乙方按甲方要求而增加的花卉所发生的费用。
九、付款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
十、如乙方工作未符合约条款,则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约并要求乙方作出赔偿。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从2005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广东电网公司 乙方: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