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奥利华园13-- 18号商铺设置了营业网点,甲方为保证乙方正常营业做好保洁工作并方便用水、用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议定台下收费标准:
1、 甲方每天负责乙方奥利华园13至18号商铺营业网点周围的清洁卫生,并负责收集乙方清理出来的日常垃圾。
2、 收费标准。按面积计算收费,共有面积275平方米,物业费收取标准为每月每平方1.5元,合计每月物业管理费550元,甲方出具《玉林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为收费凭证。
3、 物业管理费从20××年1月1日起计取,20××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在20××年12月前缴交;从20××年起,每年分2次缴交,即每年1月和7月一次性缴交半年的物业管理费,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到甲方以下账户:
账号名称:xxxxxxx
账 号:35746646546434334567341
开 户 行:工行中药材支行
4、在物业管理方(甲方)和物业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本协议长期有效,如协议条款需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xxxxxx(盖章)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盖章)
经办人: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