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规范我乡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提出“五个严禁”和“七个不准”,现通知如下,望各中小学认真学习,落实到位。
(一)五个严禁:
1、严禁侵害学生;
2、严禁工作日饮酒;
3、严禁参与及色情活动;
4、严禁吃、拿、卡、要;
5、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七个不准:
1、不准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
2、不准违规从事有偿家教和收费补课;
3、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用书;
4、不准收受学生和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5、不准利用介绍学生就学谋取不正当利益;
6、不准在上课时间吸烟、接打电话、着装不整和酒后上课;
7、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炒股和参与影响教师形象的娱乐活动以及封建迷信活动。
E乡中心学校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