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本单位在向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申请核发(备案)的医疗广告批准文号以及在广告发布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提交的医疗广告相关资料真实、可信,策划的广告不含任何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刊播的医疗广告内容、样式(包括印刷品等)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审批(备案)广告内容、样式完全一致,不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三、我单位刊播的媒体类型或其它传播媒介类型(包括印刷品等)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审批(备案)的媒介类型完全一致。
四、我单位已制定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在全国任何媒体或其它媒介发布的广告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审批(备案)的内容完全一致。
五、我单位保证不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审批(备案)的广告批件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广告宣传活动。
以上承诺,本单位保证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刊播(包括印刷品等)严重违法医疗广告等行为,愿意接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对我单位作出的撤销医疗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产品的审批(备案)等行政处理决定,同时按照卫生厅卫生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消除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的更正通知。
单位: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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