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教学,乃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质。教学永远包括教和学,没有了学,教就不能存在,而没有了教,学也同样不能存在。
教学(教)就是教师引起、维持和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教学实践确实是由教与学两种活动所构成,教与学是统一的活动。但为了深入地研究教与学,有必要将教与学分开进行研究。因此上述定义关注的是教师行为,即教学探讨、研究教师引起、维持和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教师的这些行为都是为了促进学生进步。
从教学的规定性要求看,“教学”活动应具备三方面特征:
首先,“教学”既有“教”,又有“学”。它包括了教师和学生的共同活动。
第二,它是由教师发起的,符合一定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三,它旨在促进学生学习的所以行为。
“教”不仅意味着向学习者“传递”知识和技能,“教”还包括着改变学习者的态度和生活方式。
根据以上所述,教学应是由教师发起的,旨在维持和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的师生共同活动。
(二)幼儿园数学教学活动的特点
幼儿园教学是教师和幼儿的共同活动,是旨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师幼共同活动。
幼儿园教学是一种自发反映型教学。前苏联杰出心理学家维果斯基认为:3岁前儿童教学特点是这一年龄儿童是按照他们自己的大纲进行学习的,这种教学类型通常称为自发型。学龄儿童能做教师要他做的事情,按照教师的大纲学习这一类型教学定为反应型。学前儿童的态度是这样确定的:他做他要做的事,但他要做的事,恰恰也是他的领导希望他做的。因此他提出:幼儿园教学大纲应该也是儿童自己的大纲,就是说,大纲实施的次序应符合儿童感情丰富的兴趣,符合他的与一般概念相联系的思维特点。学前儿童的教学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之间的过渡位置,可称为自发?反应型。
具体来说,幼儿园的数学教学活动具有以下特点:
1、幼儿数学教学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
在进行数学教学活动之前,教师首先需要依据教育目标,幼儿的发展状况及幼儿的兴趣、需要,制定本次教学活动的具体目标,选择相应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活动的组织形式。也就是说,在进行教学活动之前,教师要考虑并制定好完整的教学计划。这种教学计划带有预成性的特点。
在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教师有可能会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调整或更改教学计划中的某一环节,但就整个计划来说,一般是不会作大的变动的。
2、幼儿数学教学活动具有情境性、操作性和游戏性的特点。
幼儿的学习是一个主动的建构过程,他们的兴趣和需要是其学习的内在动力。幼儿在学习过程中中能做的只是与他兴趣相符的事情。数学教学活动的计划是教师依据教育目标事先预设和规定的,在计划的制定过程中,往往会对幼儿的兴趣、需要有所忽略或注意不够。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这就需要教师要能将预定的教育目标和内容转化为幼儿自己的需求,以激发起幼儿学习的兴趣和求知欲,使他们主动参与活动,积极进行学习,在自主建构数学知识的过程中,身心获得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