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顶岗实习总结、毕业答辩及毕业清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8 08:37:46

各院(系部):

毕业生顶岗实习总结、毕业答辩及毕业清考的通知

  按照院发〔〕161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安排至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的通知》,2011届毕业生将于6月3日完成顶岗实习, 6日至17日在校内完成实习总结,实习交流,毕业答辩、毕业教育任务。为了确保各项任务及毕业清考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6月6日—17日各院(系)组织完成实习总结,组织进行实习交流、毕业答辩及毕业教育,19日前完成顶岗实习成绩及毕业答辩成绩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开通时间为17日18:00—20日18:00)。

  二、6月9日—10日,各院(系)完成2011届毕业生专业课的清考工作,具体安排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6月11日—12日完成公共课的清考工作(公共课考试具体安排附后)。14日以前必须全部完成清考成绩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开通时间为10日18:00—14日18:00)。

  三、几点要求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顶岗实习总结、毕业答辩及学籍清考工作,要组织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详细安排好各项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要提前通知学生毕业前的进程安排,确保通知到人,落实到位,原则上要求每位学生都必须按时返校,特别是要筛选出有不及格课门的学生,通知他们做好考前复习,并按时参加清考。

  3.要加强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要特别向各位老师强调成绩录入时间段,过期未录入者,要写书面情况说明,经教研室主任查实、院(系部)主任同意、教务处处长签字后,在教务科单独开通系统录入。因成绩未及时录入影响学生正常毕业的,一切后果由涉及教师和院(系部)责任人自负。

  4.要组织好专业课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总结和毕业答辩,并做好学生顶岗实习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5.各院(系部)要及时总结顶岗实习经验和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毕业生综合能力考核机制和方法。并于6月25日前将顶岗实习总结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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