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9-08-24 09:36:03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及省、市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一条主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突出两大主题(和谐、发展),树立三种观念(正确的大局观、科学的维稳观、积极的群众观),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政法队伍建设),做到四个统筹兼顾(基层基础建设、社会面防控、严打整治、服务经济建设),深化细化五大机制(社会风险评估、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群防群治工作、党政联席会议定期研究综治维稳工作、督导督办),全力维护全市的持续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在全市各级政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力争实现“三下降、三提升”和“四个不发生”。“三下降”,即:重大刑事案件明显下降、群体性苗头事件明显下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三提升”,即:政法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政法机关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四个不发生”,即:努力做到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zz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
三、主要工作
  1、突出四项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深入开展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政法队伍建设四项重点工作,紧紧抓住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充分体现了中央、省委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抓保障的战略思维,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第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抓源头,深入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
  一是超前排查,控制增量。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要针对军队退役、银行协解人员等重点群体,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农村事务等重点矛盾,结合现阶段的形势任务,重点排查五方面的问题,即涉民、扰民、碍民问题;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问题;特殊群体和无利益诉求群体的怨气表达问题;因经济纠纷、相互拖欠、执行不到位等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可能引发群体聚集和群体性苗头事件的隐患问题。
  二是主动化解,减少存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隐患,要充分发挥县区党委、政府统揽和“三位一体”调解体系作用,特别是要强化行政调解的力度,做到三位并行,一体推进,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基本不出县”的工作目标。对近年来发生的涉法涉诉“骨头案”、执行积案等疑难案件,各县区主管领导、各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逐案制定化解措施,加大协调和办理力度,力争在年内基本解决完毕。对新发生的涉法涉诉案件,要逐件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稳妥处置,防止激化。群体性事件具有影响大、危害大、解决难度大的特点。对此,必须慎重对待,超前工作,严防发生和激化。县区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规律,建立有效的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要以关注民生、解决问题为重点,努力拆除“社会隔离墙”,消除“社会隔离笆”。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解决处置好群体性事件。
  第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的发展,秩序的建立完善,必须抓根本,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强化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外来人员、流动人口明显增多,城市的吸附容纳能力明显增强。对此,县区党委、政府要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机制。要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认真解决他们就业、就医、就学、住房等方面的问题,公安、劳动、街道办事处要依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做到信息共享,管理互动。要借鉴奥运、国庆安保的成功经验,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房屋中介、用人单位、出租人的管理办法,落实承租人、用人单位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做到“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
  二是强化特殊群体的帮教管理。对刑释解教、假释、社区矫正和社会闲散人员等特殊群体,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教育帮扶体系,防止犯罪和重新犯罪。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要以回归社会、促进就业、防止重新犯罪为重点,着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假释和社区矫正人员,要积极研究探讨关爱、教育、帮扶、监管的有效之路,建立衔接机制,落实安置政策。各县区在全面推进的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选树典型,以此提高整体工作能力。
  三是强化重点部位和行业的管理。县区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按照整治先行,服务到位,管理落实的要求,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矿区、治安混乱地区的管理作为重点,制定长效性的刚性规定。要通过加大社会投入、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改善生活环境等办法,完善保障措施,实施动态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歌厅、网吧、旅店、洗浴、废旧金属回收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经营活动。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整治和规范行业治安秩序。
  四是强化重点物品的管理。油、气、水、电事关经济发展和百姓的切身利益,必须强化监管。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事关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严格审批程序,严格使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强化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电信运营企业和用户的法律责任。要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的监管,及时删除封堵有害信息。要建立网评员队伍,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别有用心人员借网滋事。
  第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政法系统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必须抓基础,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改进执法方式。在当前复杂的执法环境下,政法机关执法活动必须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从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积极主动地按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调整执法方式,改进执法手段。既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执法,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加强执法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法干警执法瑕疵档案,对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执法瑕疵的干警,要进行办班学习,并探索停职、取消办案资格等有效办法。要把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加强和改进执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要进一步加大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稳定。年内,市公检法各部门都要选树一批宽严相济典型,积极探讨,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
  三是要强化执法监督。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要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建立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点”,各级政法部门要进行全过程监控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杜绝后患。
  第四,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工作上水平,必须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锻造作风过硬、素质一流的政法队伍。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要认真贯彻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抓转变、抓提升、抓落实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促发展、保稳定作为衡量班子队伍的重要依据。市、县政法委要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市直政法各部门要对后备干部、基层工作骨干分期分批进行一次轮训,每次培训、轮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各部门要及早制定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要强化执法为民教育,使广大政法干警真正从思想上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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