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乡高度重视灾后农房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摸索和创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乡圆满的完成了“4.20”芦山地震灾后农房重建任务,现将我乡重建过程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营造监督检查良好环境
我乡自开展灾后农房重建工作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切实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积极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为我乡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为乡重建监督检查共组注入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建立监督机构,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
为更好的开展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我乡及时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为组长,业务人员为的重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同时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对照年度督查计划每月开展一次重建监督专项和重建资金普查工作。并且及时对重建监督情况进行通报并反馈,确保了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效,不走样。
三、健全责任追查制度,确保重建有序推进
为有序推进重建工作,我乡建立了干部包户帮扶制度,由乡干部联系几户重建户,了解重建户重建相关情况,对重建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全面检查。对无法推动重建的农户进行干部追查责任,限期制定解决方案,通过制度进行保障
四、加强信息公示公开,确保监督落到实处
根据上级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每个月的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于分管领导、联村干部和帮扶干部,共同协商帮扶措施、方案,并落实责任人,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重建检查台账、重建整改台账,限期整改措施以及检查总结等。
加大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对重建工作开展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及时对政策性文件、物资发放明细、重建相关技术等资料进行张榜公示,以及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重建动态等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科学、阳光、公开、公正、公平重建。
五、加大对重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重建资金使用规范
为确保重建资金使用规范,我乡不定时的开展重建资金普查工作,受理受灾群众反映重建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按时结算,杜绝了重建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