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房屋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屋位置及范围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建材市场隔壁商住房一楼门面房。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按年支付制,租金标准为每年__元;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年__月__日,如乙方继续续租,以后每年提前于协议期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房租。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动房屋结构,如需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后再作改动;
2、 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房屋及相关水、电等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乙方自己立户,水、电一户一表,水、电费用自理;
3、 如因房屋本身原因引起的邻里、产权等纠纷甲方应负责协调,在协调期间不能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 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
2、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内的各项设施,不得私自改变原房屋结构;不得经营饭店、旅店、洗车行;
第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
1、 如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对乙方作出5000元赔偿;
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的,乙方应对甲方作出5000元赔偿。
第七条
1、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房屋的优先租赁权;
2、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房主备案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屋内物品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