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18-09-22 02:04:05

  关于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高校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平稳、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群众满意”为目标,确保试(答)卷绝对安全保密,确保考风考纪符合规定要求,确保考试实施工作安全、公平、规范的进行。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确保高考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有效控制、就地解决

  (四)以人为本、依法处置

  (五)预防为主、重在建设

  (六)保守秘密、遵守纪律

  三、组织指挥体系

  ㈠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一联系人

  第二联系人

  第三联系人

  考试期间总值班:

  考务组:

  网络通讯指挥系统:

  保密室:

  各考点成立相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考试期间(6月4日至6月9日),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10分钟之内三部电话均联系不上,将追究责任

  (二)应急小组主要职责:

  (1)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

  第一时间上报事件情况,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波及范围、目前措施、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

  (2)及时作出决策,快速启动本预案;

  (3)协调各方行动,监督处置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应急处置信息系统

  县、送考学校、考点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以及准确、及时的舆论宣传管理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要迅速准确。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县高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2.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要立即逐级上报。属重大突发事件的,事发地在逐级上报的同时可直接报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事件情况发生变化

  后,应及时续报。

  3.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如时间、地点、内容、涉及范围、影响及破坏程度等情况;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采取的措施;社会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报告时的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等。

  4.关于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发布,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报道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宣传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应急人员通讯工具、固定电话、指挥系统保证联系畅通。

  五、各类具体突发事件处置办法

  (一)、试卷(卡)失泄密应急处置办法

  县招办建立的试卷保密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验收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室的使用规定,使用期间每半天对试卷保密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纪检人员每6小时对监控录像回放检查。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密工作必须有公安人员参加,确保试卷绝对安全。一旦发现试卷、答题卡失(泄)密,应立即封锁现场,控制相关人员的对外联系,同时报告公安和保密部门,并转报上级招办,要求明确处理意见

  考试期间备用卷(卡)必须保存在考点考务室的保密柜里。有专人分别保管保密柜的钥匙和密码,不得转交他人或互相代管。严格遵守备用卷的管理办法及启用备用卷的相关程序。

  如果发现试卷、备用卷(卡)失泄密,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逐级报至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介入,并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防止扩散,控制相关人员和疑似人员的对外联

  系。根据省处置领导小组的意见落实教育考试部门、公安保密部门、宣传部门等各自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2章第13条至第17条的有关规定,由于教育考试机构管理混乱和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而导致试卷(卡)失泄密等问题的,必须进行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试卷运送突发情况的处置办法

  试卷的运送必须确保安全、可靠,应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中有关“试卷运送环节的安全保密”规定执行,不得有任何麻痹、松懈思想。同时应对试卷运送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建立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

  1.试卷运送途中,车辆突然故障,无法运行。随车押运的公安迅速保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卷车。驾驶员下车排除汽车故障。试卷押送

  人员,始终看护试卷,做到卷不离人,人不离卷。在短期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应迅速与送卷单位联系,以便及时派车接应。同时要主动取得当地交警的帮助。

  2.试卷运送途中发生车祸。随车押运的公安要迅速保护现场,除交警外任何人不得接近运卷车。试卷押送人员,始终看护试卷,做到卷不离人,人不离卷。要迅速拔打“110”,呼请公安部门保护现场。如因车祸造成试卷散落,除始终看护好车内试卷外,其它人员应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回试卷,防止失泄密范围的扩大,如有必要迅速请求当地公安部门在事发附近的路段设立关卡。

  对接触过裸露试卷的人员从接触试卷开始直至失泄密科目开考一小时后采取妥善的隔离措施。

  3.因车辆故障或其它原因而引发车辆突然起火时,驾驶员和押运人员要积极采用自带消防器材或就地取材进行灭火,公安、武警要迅速保护现场,如有必要迅速拔打“110”、“119”,呼请当地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帮助。

  4.因道路严重堵车,试卷无法按时运到时,试卷押送人员要加强对试卷的守护。应迅速请押送试卷的公安同志与交警取得联系,说明情况,以求优先放行。

  5.及时向上级招生考试部门报告试卷运送途中发生的异常情况。

  (三)、媒体对高考炒作、网络散播危害高考的信息

  宣传、教育、公安等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媒体对高考炒作和网络散播危害高考的信息及时监控。

  如发现异常报道等信息,立即向高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宣传、公安等部门,并根据危害程度逐级上报至省高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传部门立即责令相关媒体停止报道、炒作,并查处违规的媒体与责任人;公安部门介入控制有关嫌疑人和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教育、招生部门一般不作回应,必要时宣传部门按统一口径进行答复;对于涉及保密事项,由保密部门介入调查,并由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四)、群体性上访事件

  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要立即向高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宣传、公安、信访等部门,并逐级上报至省高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组

  织充足的人员了解情况,接待上访;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疏导工作,视情况由公安部门疏散群众;对上访、投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听取省领导小组的意见,形成统一意见;宣传部门采取有效手段,防止新闻炒作,必要时组织媒体按统一口径进行报道;公安部门适时介入控制好局面。

  (五)、考生在赴考场途中发生意外处置办法

  ⑴预防措施

  ①要求走读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试的交通路线,考点学校及周边环境。

  ②凡在考点学校附近集体住宿的考生,须由学校指定两名以上老师带队。

  ③确实不能于考前一天到考点学校附近住宿的考生,须由学校统一安排车辆,并指定两名以上带队老师,送至指定考点。

  ④学校集中组织前往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必须符合客运规定,严禁使用车况不佳的车辆。要选择责任性强、技术熟练的司机,学校要对司机提出具体明确的安全要求,严禁超载、超速运行。

  ⑤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组织各交巡警中队对辖区考点附近的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在考试期间要组织足够警力,加强对考点附近道路进行巡逻,对接送考生的车辆要提供方便。

  ⑥考试当天带领考生赴考的领队老师须准备应急药品,对考生做好教育工作。

  ⑦各校带队老师的名单和联系电话在考前一周报招办备案。

  ⑵处置办法

  考生赴考途中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求出事点带队教师立即向招办汇报,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涉及范围等内容。

  根据考生赴考途中突发事件的性质及危害的大小,把考生赴考途中突

  发事件分为三个级别:

  第一等级为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考生赴考(如自然灾害等)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会同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补救工作。派出由公安、交通、卫生等组成的抢险队、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护,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南通市招办,要求明确处置意见,然后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置。如由于受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考试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授权和部署,宣布当地考试延期举行,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等工作,宣传部门统一口径进行正面报道,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考生家长对延期考试的决定予以充分理解。

  第二等级为交通工具出现故障。应急预案工作组应立即请交通部门派出备用车辆运载考生,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交通秩序,以防止考生耽误考试时间。

  第三等级为道路出现交通堵塞或考生赴考途中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请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疏通交通,把身体不适考生送到指定医院进行医治,如情况比较紧急要求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到现场进行医治。

  在考试期间,考生赴考途中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则第一时间上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同时会同交通、公安、卫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补救工作。

  (六)、考试期间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办法

  考试期间各校严格执行“一天一报,有情况随时报”的报告制度。

  卫生部门要指导、协助招生部门制订各考点、各食宿点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方案,对考点、各食宿点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在疫情发生时,及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各考点要建立临时医疗防治站,由考点副主考兼任站长,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具体负责考试期间传染病

  疫情监测、报告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毒药械和监考人员防护器材。对患有传染病的考生应要求其及时医治。若该考生病情得以控制,医院认为可以参加高考的,考生须事先向招办递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相应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若发生传染病疫情,考点立即报告招办,招办立即向教育局、卫生局、县政府领导、南通市招办和省教育考试院报告。考点临时医疗站要严密监视患病考生和密切接触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预备考场应独立安排其他楼层,适当远离其他考场,指定专门通道。

  (七)、考试期间考生食物中毒预防处置办法

  考点和考生住宿的宾馆食堂、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门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①报告:向考点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中毒人员就诊场所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报公安110)。同时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告市教育局、市招办。如确认属考生大面积中毒事件,应立即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并由各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况下令启动应急预案,立即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件蔓延扩大。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布置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②急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120”组织急救,医疗机构开设绿色通道,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③调查: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组,按《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控制及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在对考生进行个案调查时,应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对住院治疗的病人可按常规调查,对正在考试的发病者及对照组(未发病者)的调查,待考试结束后进行。

  ④处理:对食堂、餐饮单位应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卫生行政部门在对考生进行个案调查时,应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对住院治疗的病人可按常规调查,对正在考试的发病者及对照组(未发病者)的调查,待考试结束后进行。对食堂、餐饮单位应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当确认发生水源污染,导致无法饮用时,应立即停止饮用,并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八)、突然停电情况的应急处置办法

  考试前,各考点必须配合供电部门做好考点学校供电线路和校内各用电部位的检查维修。要提前做好预案和应急方案,增加抢修队伍,做到人员、车辆和备品备件落实到位,备好发电车或应急电源。如果仍然有考点出现停电情况,以最快速度抢修以保证供电。各考点学校必须配备UPS应急电源。县下考点要主动与当地电管站保持密切联系。

  (九)、发生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

  各考点必须加强防火巡查,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畅通。一旦发生消防事故,立即报告119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同时上报教育局和招办。

  (十)、出现异常气候情况和应急处置办法

  ①加强考生安全、交通疏导等应急预案。防止因雷雨造成交通堵塞,确保接送考生和试卷、答题卡的车辆畅通无阻。

  ②采取防雷雨措施保护试卷、答题卡安全,确保试卷及答题卡安保工作万无一失。要求监考员带好雨伞、雨衣等防雨工具,同时准备足够的透

  明塑料袋,确保试卷、答题卡防淋、防潮。

  ③抓紧清理考点餐厅、会议室和其他教学、辅助用房,供考生和送考人员休息和避雨。

  ④各考点在辅导时增加防雷知识等教育内容,防止雷电等灾害事故发生。

  未知突发事件,发现单位或个人立即报高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逐级报至省高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事件属性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介入,控制局面,防止事件升级,按高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商定的意见进行处置。

  附:重大事件

  1. 试卷或答题卡发生失(泄)密的;

  2. 考试发生大面积违纪舞弊的;

  3. 由于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该地区未能正常实施考试的;因食物中毒、中暑等原因影响考试的;

  4. 外语听力考试中因设备、操作失误等原因,影响考试实施的;

  5. 考试期间考点网上巡查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含录音录像功能)的;

  6. 工作中出现的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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