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杂文

发布时间:2018-09-20 14:56:59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到底要花多长时间?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协议离婚主管机关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二、协议离婚的时间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知识

  二手房买卖,即转让房屋的所有权。购买人购买二手房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呢?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知识?律师从法律和常识的角度来告知您,为您购买二手房解除后顾之忧。

  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知识

  一、卖方主体资格审查

  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在房屋产权登记簿上,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有些房屋有好几个共有人,如家庭共有、夫妻共有等,对此买方应当和全体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若出卖人是公司的,购买人还应当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交易的书面文件。

  二、房屋是否被司法查封、抵押、出租

  二手房交易前,购买人应当审查该房屋有无被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有无被抵押、出租。

  对于出卖人而言,在出卖二手房前,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将要出售的情况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没有履行通知义务,买卖合同无效。如果房屋出租的,应当通知承租人。不能取得承租人的书面同意,买卖合同也可能被宣告无效。

  三、优先购买权审查

  共有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该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正在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故,购买人应当审查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有无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如果没有取得优先购买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该房屋买卖合同有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四、二手房的质量审查

  当事人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购买人可要求出卖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五、该房屋内是否有户口未迁出

  若该出售的房屋内尚有户口未迁出,应当约定出卖人迁出户口的时间。逾期出卖人需支付违约金,或出卖人将户口全部迁出后购买人再支付尾款。

  六、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买卖当事人可使用示范文本,也可参照示范文本自行拟订合同条款。

  (1)买卖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二手房的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4)二手房的规划使用性质;

  (5)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6)二手房买卖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7)二手房的交付和验收的日期、交付方式;

  (8) 住户户口的迁移;

  (9)维修基金的处理;

  (10)物业管理费的结清责任;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买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知识?总之,购买二手房,需从多方面考虑,多比较,多看房,最终选择较为满意的房屋。

  离婚诉讼中的赔偿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的赔偿有哪些?婚姻赔偿请求权在离婚时,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行使,这一项权利或许是受伤心灵的一剂良药,来看看离婚赔偿请求权行使都有哪些条件吧!

  一、离婚诉讼中的赔偿相关法条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条件

  1、只能在离婚时行使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对于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将离婚损害赔偿权利义务告知离婚当事人。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此规定的目的是让离婚当事人明确法律的规定,及时做出是否行使请求权的选择。

  3、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正确理解和适用《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之规定,具体而言:

  (1)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就是在诉讼请求中要明确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该“一年”是诉讼时效期间,还是除斥期间,司法解释未做明确规定。该“一年”期间应当为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

  以上就是离婚诉讼中的赔偿的相关介绍,给大家参考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购买安置房注意事项

  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即安置房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就转让,所以买家购买房屋后暂时不能过户。 那么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下面给大分享购买安置房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吧。

  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购买安置房注意事项

  安置房几大优势受追捧: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预约销售方式流行

  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即安置房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就转让,所以买家购买房屋后暂时不能过户。 “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买卖双方找一家可靠的中介,由中介牵头双方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要等产权办好再过户。”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

  付款方式也根据协商各有不同,比如有的是先预付30万元订金,交房后再付20万元或一次性付清总房价的90%,余下的办理房产过户后付清。不过,没有过户就买房无法进行银行按揭,购买的市民就得一次性付出几十万元现金,压力也不小。

  公证并不完全保险

  不仅在安置房,甚至在一些普通商品房转让中,为了躲避税款,采取公证预约销售的方式也很常见。不过,公证并不能完全保险,有些公证交易最后会变成产权纠纷。

  从公证法的角度,经过公证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决时是否采用此证据以及如何采用。李兆民说,遇到这种情况,买方一般只能以 “申述期限太长应视无效”来反击。即过去两年这么长时间,你都没有意见,除非你能有证据证明你确实不知情,否则就可视为默认,而现在突然提出异议,可视为恶意异议。

  买安置房有政策风险

  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出现或抬高一些入市门槛,比如200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

  如果你们签订了预约合同,但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转让,那法律上可以视为情势改变,造成该合同不能履行。

  安置房能否入市销售?

  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我市土地房产局相关管理人士。

  据该相关人士介绍,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

  签订预约合同时,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该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业主已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转让的授权书,业主未结婚的要请其出示未婚证明。

  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安置房购买一定要看请购买安置房注意事项,这样才能避免安置房购买纠纷。

  2016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满22岁,女满20岁即可结婚。办理结婚手续需要双方持户口本、身份证、合影照片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办理。下面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2015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

  二、《婚姻登记条例》 (国务院令[2003]第387号)

  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

  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小结: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相信通过上文中的介绍,大家都对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

  2016首批二代身份证到期需换身份证

  进入2015年,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就是身份证可能马上要过期了,首批十年期二代身份证的朋友要准备换领新身份证啦,下面给大家分享2015首批二代身份证到期需换身份证的详细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5首批二代身份证到期需换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由多层聚酯材料复合而成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制作。长度85.6mm,宽度54mm,厚度0.9mm。证件正面印有国徽、证件名称、长城图案、证件的签发机关和有效期限及彩色花纹。证件图案国徽位于左上角(红色实底国徽图案),配以“[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名称字样。背景图案的主要标志物为灰色写意万里长城,配远山的背景。底纹为彩虹扭索花纹,颜色从左至右为浅蓝色至浅粉色再至浅蓝色。证件背面印有持证人照片、登记项目、彩色花纹。图案底纹同正面。少数民族地区证件,在使用汉字的基础上,需要同时填写一种少数民族文字。

  有六大特点:融入IC卡技术、防伪性能提高、办证时间缩短、存储信息增多、有效期重新确定、发放范围扩大。

  针对媒体报道的“二代身份证存在先天缺陷”的问题,公安部2014年11月6日再次进行说明。据介绍,居民身份证登录指纹信息可有效防止丢失、被盗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到今年年底,全国所有派出所都可以录入指纹信息。针对“给身份证设置密码防冒用”的建议,专家表示此举“不现实”。

  二代身份证号码与一代身份证号码有所不同,依据各自有效期限使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一规定,实际就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简称为“谁主张,谁举证”。哪个部门或个人对身份证件有异议可提起诉讼解决。

  办理流程编辑办理补领

  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指身份证丢失,需补领的情况。凡补领的,需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声明,按申领程序办理,重新填写《常住人口([1] 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

  户口地址

  规范居民常住户口地址是适应新版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建设的需要,新版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具有门楼牌查询功能,通过门楼牌可以查询居住在该地址的常住人口信息等。

  照时要求

  拍摄前,应洗清脸上的汗水和油污,油性皮肤应在脸上擦拭少许粉;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发髻不得盘在头顶;戴眼镜拍照镜片不能反光,如有反光应换戴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拍摄时,要求穿深色有领衣服,穿浅色系列服装者应穿上摄影点提供的服装摄影;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面部肤色较黑的,应稍往前坐;不应佩带各种首饰和化浓妆。

  港澳台同胞、华侨以及加入或者恢复中国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式 答: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需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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