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和乡政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我作为本单位的一名消防人员,对本职工作负有直接监管责任,职责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标准化落实。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五、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