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文明价值目标体系的建构

发布时间:2024-08-08 01:51:47

     胡锦涛同志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纵观国际社会和当代中国发展的实际,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总结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丰富实践,前瞻中华文明伟大复兴的光辉未来,以与时俱进的战略眼光,对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了全面而深刻的系统阐述,为弘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确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系统确立,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理论宝库,对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用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去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意识,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引导人民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和安定有序的良好社会秩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廓清了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热爱祖国、积极向上、服务人民、团结友爱是社会风尚的主流。但与此同时,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就业形式、生活方式、运行和管理机制日趋多样化,催生了多样化的观念、意识和社会文化,这些观念、意识、文化的价值标准大相径庭,某些消极颓废的思想文化意识和行为不断滋生出来。一些人价值观扭曲,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大行其道;一些人背信弃义、唯利是图、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一度成为社会公害;一些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卖淫嫖娼、黄赌毒屡禁不绝;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对这些现象,社会观念有时也良莠不分、是非不明、善恶不鉴、美丑不辨,一度出现了许多模糊的甚至是极端错误的认识,甚至把生物进化原理机械地搬到人类社会,认为市场经济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子",更甚者宣扬什么"腐败促进经济发展",呼吁"性产业合法化"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腐蚀了人们的思想和灵魂,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也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确立,彻底廓清了这些模糊认识,系统阐明了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
       (二)继承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文明,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泱泱华夏,浩浩炎黄,文明之光绵绵五千载,为中华文明积淀了丰厚的文化宝库。多少圣哲先师观天地、察古今,建立了博大精深的人文思想体系;多少仁人志士明是非、辨荣辱,成为一代又一代华夏儿女的楷模。今天,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人,把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作为执政的指导思想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提出要"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这就需要我们正确鉴别和准确把握先进文化的内涵和精髓。"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继承中华五千年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指导,系统地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成功经验,从国家、人民、科学、劳动、和谐、诚信、道德、法纪、勤俭等关键范畴入题,深入阐释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在特质。
       (三)构筑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明价值目标体系,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从道德的层面切入,又超越道德的范畴,全面而深刻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明价值目标体系,涵括了道德与法制、文化与经济、社会与人生、群体与个体的诸多领域,对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什么是乐、什么是苦,什么是荣、什么是辱,什么是高尚、什么是卑鄙,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什么是有价值的人生、值得为之不懈追求,什么是没有意义的人生、需要警示人们慎行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构建了既有先进性要求又有普遍性意义的符合时代精神的价值信仰和精神支柱,成为广大社会公众思、言、行的价值目标和行为准则。
      (四)赋予了科学发展观以更加丰富的内涵,为弘扬人本主义思想提供了实践指南。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重在人的主体地位的树立,物质和精神的协调,思想和行为的统一,人与人和人与环境的和谐,其中最重要的是人。"天生万物,唯人为贵","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发展的目的在人,发展的动力在人,发展的实践靠人。要推动发展和实现科学发展,必须依靠构成社会和谐群体的识荣辱、知善恶、明是非、辨美丑、懂规矩、守秩序的高素质的人;享受发展的成果,也需要这样的人;实现新的持之以恒的发展,还是需要这样的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在实践中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既能推动社会前进,又能享受文明成果的全面发展的"四有"公民树立了指针。
       (五)找准了德治与法治的科学契合点,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指明了路径。"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以德治国"是发端于商周创新于当代的中华民族的治国理念。此二者,一度被争论不休,实则是辨证的统一体。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强制性规范,是一种他律性的"硬规范";良知、道德、信念、信仰是非强制性规范,是一种自律性的"软规范"。在有阶级社会,任何社会的治理方式都是"硬规范"和"软规范"的统一体,或缺其一都是不可想象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要求,在"法治"与"德治"相交的契合点上,指明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统一的基本路径。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容
       从内涵上讲,"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上承儒家之"和"、今启当代之"谐"、下瞻中华文化辉煌未来的关于和谐文明的理论,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升华和发展,从是非、真伪、善恶、美丑、逸劳、乐苦、荣辱等多个层面构筑了社会主义新型的文明价值目标体系。从外延上讲,社会主义荣辱观涵括了社会文明价值目标的方方面面,是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它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爱国固

土的国家观--忠诚祖国、报效国家。国家观是人的价值观念的核心,是其他一切价值观念的灵魂,左右着其他一切价值观念的生成和发展,任何价值观念都无不置身于国家观的统帅之下。这既符合马克思主义zz学说的原理,也是被古今中外数千年历史检验证明了的真理。一个不热爱祖国的人,不可能有其他真善美的价值追求;一个深深地热爱祖国的人,往往可以不惜一切忍辱负重,甚至以身殉国。正因如此,"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才成为传吟千古的名言警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国之不国,何以家为。岳飞戎马倥偬,精忠报国;文天祥碧血丹心,视死如归;林则徐被发配伊犁,写下了"苟利国家生死以,且因祸福避趋之"的豪迈感言。此类可歌可泣的爱国范典,不胜枚举。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韩日国民纷纷向国家交售金银首饰之爱国热情,也深感世人。饱受欺凌的近代中国历史昭示我们,当代霸权主义的行径也警示我们,国家的盛衰与每一位国人的福祸生死与共、休戚相关:没有国家的富强与兴旺,哪来人民的幸福与安康!凡华夏子孙,当存爱国之心,立报国之志,践效国之行。因此,荣辱观之大之上,乃以国家之荣为荣,以国家之耻为耻。爱国的博大情怀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和精神支柱,把爱国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文明价值目标的核心,抓住了社会主义思想zz教育的根本。
       (二)服务社会的人生观--热爱人民、服务社会。人生观是世界观在人生问题上的反映,如何处理个人与社会和他人的关系是人生观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过去我们曾围绕"人生为什么"的命题展开了长时间的讨论,但受制于多方面的条件,或木或林,见仁见智,并没有一个比较科学正确的结论。"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科学地回答了人生为什么的大问题。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之为人,不是孤独的生命,而是合群的存在。人只有在与他人和社会交往之中,在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合作之中,在为整个社会和所有成员服务之中,才能寻找到自身的价值归宿。自己为社会和他人服务,自己作为社会的一员和他人的他人,也在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务,这就是人生的本质和真谛所在。
       (三)求是求真的是非观--追求真理、崇尚科学。是非属于哲学范畴而非道德范畴,"是"指符合客观实际,"非"指背离客观实际。是非观是人的世界观在对客观事物认识上的具体体现,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是非观。唯物主义是非观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义无反顾地探询大千世界运行的客观规律,追求真理,维护真理;唯心主义是非观随意夸大意识的作用,违背事物发展规律,在认识世界中走向歧途。唯物主义是非观遵循客观规律又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展科学技术,普及科学知识,引导人们正确认识自然和社会,增强自身改造世界的能力,创造美好幸福生活;唯心主义是非观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甚至宣扬歪理邪说,让人们变得愚昧无知。"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澄清了是非的根本界限。
       (四)敬业奉献的职业观--辛勤劳动、敬业奉献。实干兴邦,空谈误国。热爱祖国、服务社会不仅仅是一种价值标准,更是一种具体的实践。只有每一位国民都把自己的理想、信念转变为具体的社会实践,在自身的职业领域和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勉工作、辛勤劳动,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才有实际意义。要做到这一点,当须铭刻"以立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五)团结互助的和谐观--团结互助、关爱他人。"和"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和灵魂,"和而不同"反映了先人对人类社会高度的理性思辨精神和高超的哲学智慧。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因"和"而共生共荣,因"和"而和谐有序,因不"同"而可区别可认识,因不"同"而美而丰富多彩。人与人相处,须承认不"同"而珍视"和",才可能具包容之心、关爱之情,也才可能善待他人,爱护他人,帮助他人,尤其是帮助那些急需帮助的弱者和生活中遭遇困难的人。那种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思想和言行,与团结互助的和谐观、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道德新风是格格不入的。
       (六)诚善守信的义利观--正直善良、诚实守信。义利观的关键是善、诚、信,皆为道德范畴,在社会规范里同时也属于法治范畴,如商务活动中的失信者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社会公职人员不履行善的义务(如见死不救)会被起诉等。但其基点来源于人的德行修炼。善是一种恻隐之心、怜悯之情;诚是一种羞赧之感、违心之恶;信是一种对他之责、为己之义。孔子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也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都无不体现了中华民族克己助人的义利观。只有富于德行修养,知善恶、辨荣辱的人,才可能做到诚善守信、重义轻利、乐善好施。当然,传统文化需要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才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在当代法治规则下,我们主张利由劳动来,由符合社会主义义利观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确定。当义利发生矛盾时,秉承"重义轻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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