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商务局:
我局对照《州商务局20**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20xx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方案具体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流通股,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二是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三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四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消费品农家店” 建设,逐步实现了食品、副食品和日用消费品市场的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购买放心、消费放心”环境。六是我局与城区六家生猪定点屠宰厂 (点)、四户大型超市、一户“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一户综合农贸市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我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出台了《XX县20xx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并下发到全县6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和20户商贸流通企业。
我局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州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我县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方法、步骤,明确了任务和职责。
二、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一)认真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民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20xx年,全县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个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的建设改造工作。形成了县向(乡)镇配送,(乡)镇向村辐射的配送体系,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问题,特别是抑制了不安全食品、伪劣农药、化肥流入农村导致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为农民群众“买得称心、吃得放心、用得安心”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
自2011年12月至20xx年10月底期间,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和酒类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累计检查单位367家,整治重点地区55个次,整治重点单位97家。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5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三)认真开展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我局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肉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市场监管人员节庆期间不放假,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20xx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出动检查车辆42台次,累计检查单位21家 186人次,检查肉类市场20个417人次。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26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接到举报投诉1起,调查、核实、处理 1起。我县没有发现出售“白皮肉”和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以及猪肉及肉食品含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确保了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认真做好猪肉产品安全监测
我局高度重视猪肉食品安全,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城区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商场巡查鲜猪肉市场情况,掌握鲜猪肉市场供求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鲜猪肉市场的管理,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五)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我局每月及时上报楚雄州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月报表、楚雄州20xx年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月报表、楚雄州商务领域20xx年酒类专项整治月报表、楚雄州商务领域20xx年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月报表,每星期发布鲜肉不同部位零售价格情况和生猪屠宰管理的情况及时在《双柏商务信息网》中向有关部门通报。同时,根据上级的指示,同时,积极配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了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负责将我局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主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成效明显,措施可行
(一)取得的成效
20xx年,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酒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酒类质量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酒类送检100%。乡镇建立生猪定点屠宰点进场屠宰率达80%、酒类送检80%以上。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为农民提供了安全放心的购物平台,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和散装白酒生产个体户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散酒抽检,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和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抽检不合格的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不得擅自生产、销售,实行谁生产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及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做到及时报告,经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和散装白酒市场查处力度。经信局组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散装白酒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和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一)经费保障情况
我局加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力度,经费投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做到实报实销。
(二)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工作政策性强,执法难度大,为了使执法人员掌握好基本知识,强化依法行政和岗位责任意识,我局通过会议等各种形式,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报刊杂志等资料,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为了做好肉品和散装白酒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我局于6月9日,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执人员,利用街天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和散装白酒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认真落实上级领导XX县食品安全委会批办交办的事项
我局认真落实上级组织和领导批示,调查落实群众举报事件,及时回复,按时上报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信息,认真完XX县人民政府等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县屠宰场点屠宰和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生产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山区乡镇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屠宰量小,散装白酒生产很多是自产自销的家庭作坊,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工作难度较大。
二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多数乡镇屠宰厂(场)设施陈旧、老化,任停留在人工屠宰,散装白酒生产多是自产自销的家庭作坊,难以监管,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七、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的执法力度。
(二)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完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和酒类流通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篇二:关于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自检自查报告县食安办:
根据《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镇(乡)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验收标准的通知》和市县局关于镇监管所建设要求,我们开展了认真自查,我所狠抓了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实现了安全责任落实、工作任务落实、培训任务落实,我所建设达到了验收标准,自查得分98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底店镇位于XX县县城以南19公里处,总面积99.93平方公里。北临水口镇,东连太峪镇,西与韩家镇相望,南与XX市XX县崔木镇相接壤。现有耕地面积27714.02亩,全镇辖奓红、大车、小车、晁家塬、底店、屯里、二桥、牛北、米家寺等九个行政村,57个村民小组,2537户,10723口人。餐饮监管对象15个,(获证12个,未获证3个),食品流通29个(其中获证22个,未获证7个),小作坊7个。药品监管服务对象个,其中药品零售1 个,诊所2个,牙科2个,村级卫生室9个。
底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成立于2013年1月,负责底店镇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镇政府无偿划拨办公用房5间150平方米,按照XX县编办批复,现有工作人员3名,村级信息员9名。所内设两室三股(两室:办公室、检验检测室,三股:食品监管股、餐饮监管股、药械监管股)四套办公桌椅,3台电脑,现场取证设备一套(照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录音笔一台),执法宣传车一辆。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同时,县财政局按照每年30000元给我所划拨专项经费,按每人每年1200元落实村级食药信息员工资,保障工作开展。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应得分10,自查得分10)
1、按照县编委会《关于印发XX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彬编发[2013]04号)精神,我镇达到机构单独设置,主体资格合法的要求。
2、镇政府领导对监管所高度重视,印发了《底店镇2014年食药工作计划》。
(二)队伍建设(应得15分,自查15分)
1、本镇人口10723人,现有监管工作人员3人。
2、全所职工不断加强学习,熟悉业务,能明确本所工作职责,熟练准确掌握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方法等。
3、辖区共有行政村9个,聘任信息员9人。
(三)经费保障(应得10分,自查10分)
1、根据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彬财发[2014]45号)明确了我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印发了《关于印发XX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彬食药监发[20xx]39号)
3、及时下发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工资。
4、利用快检设备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定期进行抽检,使抽检工作常态化。
(四)基础设施建设(应得分20分,自查得分20分)
按照陕西省乡镇食药所标准化建设要求,县国资办《关于资产调拨的通知》(彬国资发[2014]22号),无偿拨付我所办公用房5间,建筑面积 150㎡,设有办公室、检验室、会议室、食品监管股、餐饮监管股、药械监管股、库房、职工宿舍。我所有执法车辆一辆,执法设备:摄像机、照相机、快检设备和试剂,达到了办公设施齐全。
(五)制度建设(应得分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
1、为了使我所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韩家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责、安全信息职责、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十不准”、建立党政会议、学习培训、考勤考核、财务管理、执法办案、应急处理等工作制度。
2、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立了政府公开栏,有办事指南、服务承诺。
3、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得到了落实,有会议记录。
(六)日常监管(应得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
1、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底子清,建立了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
2、制订了检查巡查工作制度,并按规定组织检查巡查。
3、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镇政府印发了《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并按计划开展工作。
(七)案件查处(应得分10分,自查得分9分)
1、制定了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流程图,建立了投诉举报登记册和食品事故登记册。
2、处罚公正,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无复议案件,案件结案率为100%。
3、我所制定了《涉案物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4、镇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底店镇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办案联动机制的意见》,促成了我所与派出所的联合办案。
(八)检验检测(应得分5分,自查得分4分)
1、我所设立了食品安全快检室,配备了快检设备和试剂,制订了2014年快速检测工作计划,对检测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
(九)宣传教育(应得分5分,自查得分5分)
1、我所印发了《关于印发底店镇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镇食药所参加市县各类培训6期,5人次,举办村级信息员培训3场次,累计培训人员45人。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千余张,定期出车进村入户巡查宣传,在餐饮流通单位设立监督牌20多处。
(十)党风廉政建设(应得分5分,自查分5分)
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印发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安排意见》(彬底发[2014]15号),并进行了工作公开承诺,切实做好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虽然我们在创建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但整体工作的开展仍存有死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配合支持上级部门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确保重点商品监管有效到位,重点单位监管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一例食品安全问题,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
附:底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特色做法
XX县底店镇人民政府
20xx年8月10日
底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特色做法
一、为了日常工作的开展,我们建立食品安全值班和报告制度,畅通各村与镇食药所、上级与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
二、农村家宴方面,我们严格实行每次聚餐备案,每月集中上报,使农村家宴监管走向规范化;
三、、根据监管对象的性质,分别建立“一企一档”监管模式,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做到精细化管理,为我镇建立监管对象信息档案打下基础。
四、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参与到食品药品监管中来,初步构建起企业、社会、政府三方共治的监督格局。
五、为了提高食品药品领域打击违法犯罪能力,我所与镇派出所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定期开展工作。
篇三:关于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自检自查报告县食安办: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市、县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要求,对照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标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创建目标基本实现,现具体自查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一)领导重视。将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九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8月5日,召开了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150人参加的动员会,下发了具体工作实施细则,落实了相关工作人员和办公经费及场所,充实完善了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配合做好全镇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教育培训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公布。与各村、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村、镇属企事业单位的监管责任,村支书及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本行业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对各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镇食药所日常工作开展经常。并强化培训,提高监管工作队伍的业务知识水平。今年以来分别组织餐饮单位、流动厨师、种植户、养殖户、村食品安全负责人共进行了多次食品安全培训。会上学习了《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知识》、《食品生产加工业监管培训提纲》、《消费者购买食品应注意相关知识》、《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办法》等相关业务知识,明确了各自职责,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制定了韩家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每季度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保障经费,加大投入,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坚持重点工作重点保障的原则,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并完善了投诉举报办结工作。对涉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费用做到实报实销,确保了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制定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镇食安办以维护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的,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有效利用固定宣传栏、黑板报、发放知识宣传单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二是以节庆日为契机,搭建咨询服务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三是建立基层队伍,由镇食品安全检查组及各村联络员借工作检查和召开会议之机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单发放到户;四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全面系统地介绍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群众的健康饮食安全意识和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服务水平,为我镇更好地开展食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五、公开食品安全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姓名、投诉电话、工作职责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六。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活动、
二、农(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完成了县上下达的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任务。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定期实施农产品检测,检测批次达到千人2批次。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档案,建立了以农产品产地标识卡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
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加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配备相应检测设备、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的生产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坚决打击生产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滥用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粮油加工、乳制品、儿童食品、熟肉制品、酒类、调味品等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加大抽检频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开展排查分析,认真进行整顿,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具体工作中构筑四道防线,确保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
(1)食品进社区,对食品经营者建立索证制度,凡是进入我镇市场的食品均要提供“三证、三书、两照”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我镇市场。
(2)抽样检查,配合县食安委,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以保证对一些手续合法,但实际质量不过关的食品进行查处,不让任何假冒伪劣食品在我镇存在。
(3)迅速处理,快速反应。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立即采取措施,该退市的退市,该查封的查封,把假冒伪劣食品流通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及时上报。一旦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在我镇出现,及时将该食品的种类、产地、货源来路等情况及时上报,并通过网络通传各地,使该假劣食品不在我镇以外地区造成危害。并建全约束制度。
(5)建立商品索证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必须索要进货方的“三证、三书、两照”,一旦出现了问题,好及时倒查。
(6)签订责任书制度,明确责任,出现了问题,将对责任人严格追究。
(7)不良行为警示制度,对发现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经营者除作出相应的处罚外,给予警告,并与评选“诚信经营户”挂钩。
同时,我们还对小作坊、餐饮业全面实行综合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全镇饮食安全。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得到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镇无一例大案要案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检验检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基本保障了全镇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加强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其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通过下发通知书的办法,督促无证照或证照过期户及时到县食安办办理相关手续。并扩大监管范围对食品生产加工网点的室内外卫生进行严格管理,对未按要求办理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对从事食品行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督促其及时更换过期的健康证,同时加强进货台帐的检查力度,对无台帐的单位或个人立即限期整改,并联同工商所等有关部门对全镇的食品生产场所、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其按期整改。加强对韩家镇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我镇。与工商所联合执法,采取一看二查三处理的办法,看经营主体资格,看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看本簿填写,查进货发票,食品质量,货源供应等,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让经营户心服口服,共检查商品14780多个次,查处并销毁过期食品117瓶(袋),下发整改通知5户,纠正轻微违法行为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