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植树造林、抚育改造、封山育林以及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竹林和药用林、风景林的培育和发展;组织管理国家、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
二、服务内容
造林、营林技术指导、林业政策咨询
三、服务对象
基层林业单位,国有、集体、民营林场、造林经营户及广大林农
四、服务承诺
1.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对服务对象来我科办理各类林业项目,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凡符合林业政策和项目管理规定的,做到能办即办、随到随办,决不拖延耽误;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做到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群众提供一流的优质服务。
2.发挥优良作风、优化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来我科咨询林业政策、林业信息、林业技术的群众,做到迎一张笑脸、道一声欢迎、让一个座位、倒一杯热茶;认真仔细倾听群众意见、耐心细致回答群众问题、不厌其烦接受群众咨询、衷心真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对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的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林业生产。要把群众的需要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满足群众对林业技术和信息的迫切要求。充分发挥我科工作人员的技术特长和信息优势,深入到山区、林区帮助林业基层单位和林农,科学安排林业建设项目、推广先进适用的林业技术,帮助林农实现增产增收。
4.遵守国家法律、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全科同志保证决不做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事,决不利用权力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公办电话、手机号码
六、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