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愿意在 装修期间,担任防火责任人,并严格做到:
1、负责对进场的所有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装修施工过程中,严格要求所有人员遵守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3、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在施工现场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并放置于明显、易拿位置;
4、在施工中不大量使用易燃材料(易燃材料须做防火处理),注意装修材料合理堆放,装修垃圾及时清运,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5、施工用电配施工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电源采用橡胶电缆,装修过程中用电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用电;
6、保护好小区原有的消防设施,不发生意外情况,严禁动用消防器材。如需对装修户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必须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7、如需明火作业,须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就近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远离易燃易爆材料及物品;
8、不在工地内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施,不使用高瓦数照明灯,严禁使用煤气;
9、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电焊机等,须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10、不擅自改动燃气管道、供电、智能化线路;
11、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有吸烟者按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12、凡因违反上述规定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及雇请施工的业主/用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装修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防火责任人: 身份证号码: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