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签订起 止 时 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 在本单位从事工作岗位、工种
支付经济补偿金(元) 经办人签字
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几条第几款由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单位意见及盖章年 月 日劳动者签名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经办机构各一份。
名 性别 身份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县区 街 号
现 住 址 区市县 街 号
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
本单位工作年限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个月
工作岗位
所终止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无固定期限 年 月 日起
完成工作任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终止劳动合同原因 ( )劳动合同期满
(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支付经济补偿情况 个月,每月标准: 元,合计: 元
国有企业支付生活补助费情况 个月,每月标准: 元,合计: 元
缴纳失业保险费编号 单位 个人
用人单位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 1、此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给劳动者本人,一份装入劳动者本人档案,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2、用人单位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篇二:终止合作关系证明甲方(浙江喜尚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乙方进行业务合作,鉴于双方半年以来未开展任何实质性业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决定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同
至此,双方不再有合作关系。乙方在外开展的任何业务行为与甲方无关,双方再无任何法律关系和劳资纠纷。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