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 托 人 姓 名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委托代理权限:
1、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 领取各类通知书;
4、 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须知: 1.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
2. 委托人应当指定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在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后的 □ 中打√。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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