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协议

发布时间:2018-09-14 23:58:51

  甲方(聘用单位):

  公司地址:

  乙方(受 聘 人):

  身份证号码:

  事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方特此雇佣乙方且乙方同意作为甲方的管理人员进行服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遵守本协议。

  1.条款

  甲方雇佣乙方(姓名) 担任 职务 ,并根据甲方的自行决定,担任其他额外的职位或不同职位。雇佣期限为年,自 年月 日开始,除非根据本协议之规定提前终止。

  本协议自上文载明之日期起开始生效,并且将一直有效,直到下面期限中的较早日期:

  1)甲方与乙方随后签订的任何雇佣协议的生效日期;

  2)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任何解雇、辞职的生效日期;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假定本雇佣协议将自动续订,每次续订 年。除非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表明不希望自动续订本协议。

  该书面通知必须在适用期限到期之前 天至 天内送达另一方。

  2.职责和责任

  乙方的工作将向 (甲方授权人或直接领导人)报告。在甲方章程规定的限制范围内,乙方将承担该职位的全部职责和责任,以及由甲方 董事长、总经理或直接领导人、其他上级部门 委任(委托)的其他职务,不时任命、代表乙方在甲方负责的其他或不同职务和所要承担的不同职责。

  3.位置

  乙方到甲方工作的最初主要工作地点是 。

  4.接受雇佣

  根据上述条款,乙方接受甲方的雇佣,并且同意将其全部时间、精力和才能贡献给甲方,并以高效、可信、全职化的方式履行自己的职责。

  5.对雇佣的时间投入

  乙方应尽其所能地为甲方服务,投入所有的工作时间来为甲方履行职责;应在甲方决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供服务。

  6.资格

  作为本协议的一个条件,乙方应满足上级领导出于合理和善意的原因规定的所有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职称。

  7.报酬

  7.1、基本工资

  乙方将按照 元/月的水平获得基本工资(含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照甲方的发薪惯例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节假日顺延。

  7.2、报酬

  在此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报酬都是根据当时有效的甲方相关政策进行支付,包括正常薪资发放惯例。

  7.3、津贴

  甲方可能会不时地从公司的净收入中拨出一部分津贴发给乙方。

  7.4、福利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其他管理者一样的福利。福利至少应包括 工作餐、住宿、劳保福利 ;与甲方其他管理人员一样的医疗保险;与其他管理人员一样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带薪节假日休假;甲方批准的其他福利和津贴。

  7.5、所得税

  根据本协议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为 收入。

  8.其他雇佣福利

  8.1、业务费用

  乙方依照甲方指定的方式提交费用的详细单据后,甲方应报销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规定之职责时所产生的合理差旅费和其他业务支出。

  8.2、福利计划

  乙方有权按照所签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参加甲方的医疗保险、人寿保险和伤残保险。

  8.3、假期

  乙方在整个雇佣期间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但乙方的假期视甲方的工作需要如有调整(提前或延后),乙方不得拒绝。

  9.政策和程序

  甲方有权不时地制定一些政策和程序,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应服从这些政策和程序。乙方应遵守与甲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协议的规定,还应遵守与甲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10.雇佣终止

  10.1、辞退

  尽管本协议中有相反的规定,但甲方可以出于以下任何理由终止与乙方的雇佣关系:

  1)乙方有重罪的定罪,任何道德败坏的行为,或者导致拘留监禁的犯罪行为,

  2)乙方有偷窃、诈骗、欺骗或者伪造任何雇佣或甲方记录的行为,

  3)乙方不适当地泄露甲方机密或者专有信息,

  4)乙方的任何有损甲方声誉或者业务的行为,

  5)乙方失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甲方分配的任何适当职责,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提供适合的改正机会后,仍没有或不能纠正此类错误或能力,

  6)乙方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并且在接到要求改正的书面通知后仍没有改正,

  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严重不能胜任职务,

  8)乙方长期未经允许的缺勤,

  9)乙方非法占据甲方业务机会,

  10)在履行乙方职责方面渎职,包括但不限于侵吞甲方资金或财产;在代表甲方达成的任何交易中牟取或企图牟取个人私利;向甲方虚报业绩;在甲方场所或甲方所属场所内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或甲方规章的活动

  当因为某种原因终止乙方与甲方的雇佣关系时,甲方将不再对乙方负有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并保留对乙方追究因乙方失职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0.2、辞职和协议终止

  1)当雇佣终止时,如果乙方不愿继续续约,则将被认为是从甲方辞职。

  2)当甲方自协议签订日起连续3个月未准时发放工资或连续5个月内未发放满4个月工资,经甲方书面告知而乙方不予理解支持而辞职的,则将被认为乙方是从甲方辞职。

  3)甲方提供的工作环境条件不符合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不能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在乙方提出异议而甲方不予调整改正,乙方因此辞职则将被认为乙方是从甲方辞职。

  4)当乙方个人出现重大事故,导致乙方无法胜任在甲方担任的工作职务时,由乙方据实提交证明材料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并同意,在乙方办理工作交接完毕后,则将被认为是从甲方辞职。

  5)当乙方家庭出现重大事故,导致乙方无法满足甲方工作条件时,由乙方据实提交证明材料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并同意,在乙方办理工作交接完毕后,则将被认为是从甲方辞职。

  6)当甲方单位因自然灾害、破产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被撤销,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当辞职和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协议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的任何责任。

  10.3、合作

  在接到解雇通知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请求,在规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办理管理人员的责任移交,并且确保甲方知道由乙方经办的全部事情。

  在接到辞职通知后,甲方应安排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乙方的工作移交和薪酬结算。乙方须对甲方规定的合理的辞职人员交接内容给予配合,并且确保甲方知道由乙方经办的全部事情。

  11.乙方残疾

  如果乙方由于疾病或其他身体或精神上的缺陷而连续 30 天以上永久性地无法正常履行其职责,则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而不用负任何责任。

  当因为此种原因而终止雇佣时,乙方有权得到全部应付而未付的基本薪水。

  11.1、由于残疾而终止雇佣关系

  如果乙方的完全残废或部分残疾时间总计达到 3 个月,则其与甲方的雇佣关系将自动终止。尽管如此,如果乙方和甲方一致同意,则残疾的乙方可以在双方商定条款的基础上继续受雇于甲方。

  11.2、残疾的开始日期

  不管残疾期是连续的还是由多个断续时期累加的,都应将高级管理人员变成残疾的第一天当作残疾期的开始日期。

  11.3、关于是否残疾的争议

  如对是否存在残疾、残疾的程度和持续时间有任何争议,可由甲方指定的医院做伤残鉴定,乙方必须无争议配合。

  11.4、乙方死亡

  如果乙方在雇佣期间死亡,甲方将向乙方仍在世的配偶支付抚恤金,如果乙方死亡后无配偶在世,则这笔抚恤金将作为乙方的遗产。甲方给予乙方的抚恤金的金额最高不高于乙方死亡之前月薪的三倍,支付时间在乙方死亡时间 90 天之内。

  12.恶意解雇和辞职

  除上文第 10.1、辞退 所列条款外,甲方对于乙方的解雇行为可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恶意解雇;除上文第 10.2、辞职和协议终止 所列条款外,乙方对于甲方的辞职行为可视为乙方对甲方的恶意辞职。

  12.1、甲方恶意解雇,应支付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的最后一年年薪的三倍,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12.2、乙方恶意辞职,应支付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的最后一年年薪的三倍,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12.3、恶意解雇和辞职结果达成,不影响本协议除无效条款或不可执行条款外的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和执行。

  13.机密信息

  乙方承认,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通过非公开渠道获得的与客户、商业助手、用户或者推荐列表有关的全部记录、甲方的合同缔约方和推荐来源、公司、管理人员、主管、董事和股东的全部私有信息、财务和业务信息,均为“机密信息”,并且是甲方业务的重要、特殊、唯一和专有的信息。

  乙方特此同意,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之后,不管协议终止是自愿还是非自愿、有原因或者无原因,不管协议终止是否单纯因为本协议到期,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书面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个人、公司、单位、协会或其他实体泄漏任何部分或全部机密信息,或者在不是为了甲方利益并得到甲方授权的情况下,出于其他原因或目的来利用这些机密信息。

  “机密信息”还包括以下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或者非技术数据、公式、图案、编辑、计划、设备、方法、技术、制图、过程、财务数据、财务计划、产品计划、实际用户或者潜在用户的名单);通过非公开渠道,使用不正当方法,从其他人(这些人可从信息泄漏或使用中牟取经济利益)那里获得,具有实际或者潜在的经济价值。

  对甲方的业务来说,甲方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关于任何客户的名称及地址、销售人员、发票、培训和教育手册、管理手册、预期用户等信息,无论这些信息是什么形式,无论这些信息能否通过计算机或者“在线”电子方式获得。

  对于乙方泄露甲方的机密信息,无论乙方处于何种状态下泄露给任何个人、公司、单位、协会或其他实体,甲方均保留对乙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14.专有雇佣

  在受雇于甲方期间,乙方不得做任何与甲方当前或预期业务存在竞争的事情,也不得计划或组织任何竞争性业务活动。

  乙方不得与本公司外其他公司、部门或个人签订与其在公司的职责和义务相冲突的任何协议。乙方在雇佣期间或者雇佣终止后 3 年内,未经甲方明确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教唆或鼓励任何管理人员、代理人、独立订约人、供应商、客户、顾问、任何其他人或者公司终止或改变与甲方的关系。

  乙方同意在受雇于甲方期间以及本协议终止后的 3 年内,不论雇佣的终止是自愿还是非自愿,有无原因,不管协议终止是否单纯是因为本协议到期,乙方不得试图雇佣甲方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或者独立订约人,也不得鼓励或者试图鼓励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或者独立订约人解除与甲方的雇佣关系。

  15.转让和让与

  在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不通过让与来转移,另外,任何谣传的让与、转移或委托均为无效。

阅读更多协议书,请访问生活日记网 用日志记录点滴生活!范文频道。
喜欢范文,那就经常来哦

该内容由生活日记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