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题报告是毕业论文 (设计)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审查后生效。
2、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系统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3、学生查阅资料的参考文献应在5篇以上(不包括辞典、手册),开题报告的字数要在1000字以上。
4、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xx年9月26日”或“xx-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