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又保证学生平安,顺利走向提前就业,特向学生提出以下要求和注意事项:
1.提前就业期间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不触犯国家法律及治安处罚条例,要维护当代大学生的荣誉和尊严.
2.整个提前就业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单位的劳动纪律和相关规定,把提前就业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第一,就业第二.提前就业,学生比较分散,一定要注意管好,照顾好自己.要特别注意饮食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让座;贵重物品的保管;在提前就业期间不要发生被盗,被枪,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
3.学生离校提前就业应征得家长,学校与接收单位同意;学生在往返学校与用人单位途中,由学生自负一切安全责任.
4.学生在提前就业期间,学生仍按要求遵守《学生手册》及学校各项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不得有损坏学院形象的行为发生.
5.学生在提前就业期间,学院不负责申请人的监管权,申请人在提前就业期间的人生财产安全,一切言行举止由申请人及家长负责.
6.学生在用人单位就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条例.
7.学生保证不以提前离校提前就业为名欺骗学院,不参加正常学习,若有不实,愿意接受学院严肃处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并保证在上述单位上班,顶岗实习单位若有变动,申请人应及时告知学院.
8.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人提前返校,学院有义务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准时返校,否则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9.申请人所告知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能够保证是及时联系上本人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如因地址,电话号码不明引起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责.
10.学院有权不定期组织跟踪申请人的就业情况,一经发现情况不实者,将取消"提前就业"资格,并按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11.本保证书经家长,学生本人签字后即视为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已完全同意上述各条内容,无任何异议.
12.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就业指导中心各保留一份,学生所在系,学生处留存复印件.
学生本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