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对此,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胡祖才说,这为深化改革明确了方向和目标,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认为,这一制度强调保障基本、加强基层、扎实基础,既体现了初级阶段的国情,又体现了卫生工作追求“社会公平”的重要原则,很有针对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葛延风认为,建立政府主导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回归公益性,这不但符合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属性固有特点,也是绝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其他人口大国的通行普遍做法。
北京大学教授李玲认为,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从“基本制度”的高度保障人民健康,对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作为公共产品的制度,必然覆盖全民、公平享有,而且制度一旦确立,就是长期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