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2014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8-13 04:14:33

XX年上半年,我局广大干部职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初工作会议的要求,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管理职能,积极推进我区房管工作的健康发展,实现了常规性工作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行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圆满完成年度计划奠定了基础。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努力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工作
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管理,要求各施工企业以安全生产为主线,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现康居小区已进入装饰工程施工阶段,工程建设接近尾声,预计7月中旬竣工交付使用;阳光丽景小区主体工程完工,预计8月末竣工交付使用。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情况良好,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都购买到了理想的住房。共销售840套,预售房款4200万元。
对上一年度的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并录入微机,使廉租住房档案整理工作井井有条。
同时,我们创新工作机制,定期到各社区设置“住房保障申请咨询点”,为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办理申请手续提供及时服务。截至目前,共设立了两个“咨询点”。
(二)重视物业行业监管,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
我局始终把物业行业监管当作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充分发挥行业监管的职能作用,在物业企业资质年检、物业服务小区月检考评、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加强弃管楼管理、协调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各物业企业的服务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根据《xx区物业企业资质年检审核规定》,对辖区内16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XX年度资质年检初审,经严格审查,被评为优秀4家,合格12家,并将年检结果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对物业企业上报的10个小区25栋楼的弃管申请进行了审核协调。根据《xx区住宅小区物业弃管审核规定》,共召开20余次协调会,调查走访5个小区近百名业主,客观公正地解决问题。经协调,有4个小区15栋楼由物业企业继续服务,业主正常缴费,其余由办事处代管,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对辖区内14家物业企业进行月检考评,抽查小区28个,下发督查通报及整改通知28份,责令物业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抓好住宅小区长效化管理。
指导、监督文化大厦、金百合南区业主成立了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并按法定程序选聘了物业企业;组织召开由西屯小区、永巨小区、金百合南区业主委员会及其为其服务的物业企业参加的工作协调会六次,对其小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督促物业企业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业主。
为有效地推动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局多次召开全区物业企业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协调法院加大投诉力度解决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难的报告》、《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月检考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区物业管理测评优秀指标的通知》、《转发赤峰市xx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做好近阶段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使住宅小区的环境卫生进一步好转,企业与业主更加和谐。
对xx区人大代表及市区两级政协委员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提案和议案进行了科学合理的答复,并对各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好的建议报政府在下一步工作中实施,更好地服务于民。
上半年,共接待咨询68起,处理信访和投诉工作12起。内容涉及物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违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违法、业主委员会作出违法决定、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等,以上工作均进行了妥善处理。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尽管我们在物业行业监管中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物业管理问题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从根本上彻底地解决的,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还有待于我们大家共同携手解决好这个涉及到千家万户根本利益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物业企业与业主矛盾加剧
一是物业企业与公用事业单位的维护界限不清,本不应由物业企业承担的维护的责任归集到物业企业身上,并以此为由拒不缴纳物业费;二是有的小区不具备使用功能,配备设施不齐全,又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有意见,采用不交物业费的方式解决;三是业主委员会个别委员良莠不齐,个别人抱有个人目的,作出违法决定,扰乱物业管理市场,人为地增加了物业企业与业主的矛盾。但对业主委员会的规范无法律依据,缺乏有效制约手段。
2、新闻媒体及物业企业对物业管理的宣传应加强
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知程度较低,导致了自身行为的不规范,新闻媒体应加大对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力度,使业主知法、懂法,与物业企业共创和谐社区。
3、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出台滞后,很难做到有法可依,高效工作
一是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细则,使用范围和标准无法确定,为业主使用和审核带来难度。
二是新建小区竣工验收缺乏物业管理方面的配套设施验收,导致许多开发建设遗留问题,为物业服务工作带来不必要的矛盾。
三是国务院颁发《物业管理条例》已6年,赤峰市还未出台《赤峰市物业管理办法》,缺乏物业管理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行业标准,无法高效依法工作。
(三)积极履行监察职责严肃查处违章建筑
房产监察大队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积极围绕优化社区环境、构建和谐社区这一主题,把转变职能、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影响和谐稳定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创新工作机制,注重思想教育,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务求管理实效。今年1-6月份,房管“110”共接到物业公司、业主的举报案件42起,处理36起,正在履行法定程序的6起,拆除违章面积600多㎡;区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交办3起,已全部处理完毕。
(四)加大拆迁工作力度,确保重点项目实施
赤峰市第二医院病房楼建设工程是xx区政府重点项目。xx区房管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拆迁专项会议,积极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拆迁方案,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困难,加大工作力度,做了大量的、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该项目的拆迁工作现已结束,确保了第二医院病房楼的正常开工建设。此次拆迁,从XX年9月份进入拆迁现场,历时6个月,共拆迁31户,拆迁面积㎡,拆迁办公楼房㎡、办公平房㎡、仓储㎡、车库㎡,总拆迁面积㎡。
小新地组团拆迁工作是市、区两级政府的重点项目,xx区房管局组织精干力量投入到此次拆迁工作中。按领导小组安排,动迁、评估人员经过培训,5月9日正式进入拆迁现场,采取边评估边商谈的方法,截止6月21日,小新地组团已有71户被拆迁户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其中大三家村签订了36户,新地村签订了35户;已拆扒37户,其中大三家拆扒18户,新地拆扒19户。
(五)小区改造工程正式开工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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