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5-18 05:06:44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XX年全区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税工作全局,坚持巩固、提高方针,着力推进依法治税能力建设,加速我区地税事业全面发展。
  XX年全区地税系统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实现地税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一)切实提高税收分析预测能力,充分运用税收分析预测结果为工作服务。加强税收分析档案管理工作,各级局要层层建立和完善税收分析档案,将近年经济、税收资料进行加工整合,加强档案数据的分析运用,把握税收工作规律,弄清税源与可实现税收收入之间的关系。加强对影响税收的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征管因素的分析,更加准确地反映相关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程度。抓好月、季、年税收收入预测,建立完善经济税收相关分析体系,加强税收与经济的联动分析。提高分析预测的质量,把握经济税收相关因素的变动规律,准确预测我区地税收入的发展变化趋势;大力培养税收分析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分析工作责任制,分析人员要对分析结果承担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收入任务分配机制,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增强全区宏观平衡力度。区局根据各市税源情况,按照依法治税原则,加强综合平衡工作,条块结合,形成合力,更有力地保证全区收入任务的完成。各级局要及时将税源分析预测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使各级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尽可能地切合税源实际。切实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局直至一线征收机关都要层层建立以一把手负总责的收入任务目标责任制,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健全税收会统制度,完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完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对缓税、欠税、减免税的核算管理。完善税款征收缴库办法,严格执行与国库的对账制度和会统核算制度,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票证管理制度,注重抓好税款征收环节的票款管理,落实票款分离措施,保证税收票款安全
  (四)增强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组织收入原则的刚性。总体要求是努力使收入任务与税源相适应,依法治税和完成收入任务相统一。要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按照“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要求,尽可能实现组织收入均衡入库,尤其是争取首季组织收入开门红,努力完成全年地税收入任务。
  (五)强化稽查,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税收专项检查采取行业治理与区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择一至两个行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各级局根据当地产业结构和税源分布情况,确定本地范围内的检查项目。着重对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户进行检查,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争取取得实效。在抓好行业治理的同时,区局、各市局要选择税收征管基础较为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县(市、城区)以及XX年收入任务完成得较差的市、县和城区,统一调配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开展重点地区税收专项整治。通过稽查,查找税收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二、整顿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六)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规范。规范区、市、县三级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结合新一轮税制改革,积极提出完善地方税制的建议。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法定权限,积极向人大、政府提出地方税收法规的立法意见,提高地税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七)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观念,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加大税法公告制度的执行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宣传税法,及时将税收法规和政策告知纳税人。加强依法诚信纳税宣传,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搞好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向社会公告涉税违法企业,公开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震慑不法分子,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观念。认真开展每年一次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集中声势,动员各种资源,利用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税法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八)加快完善岗责体系的步伐。总结试点经验,对岗责体系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同时继续扩大试点工作,力争在科研、制度和试点三方面有新的突破,特别要制定统一规范、覆盖全面的业务工作规程,为实施岗责体系提供前提条件。
  (九)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执法。制定完善单项税种征管办法,强化税种专业管理。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等制度,规范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地税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十)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结合机构微调统一岗位设置,科学确定各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明确工作步骤和执法环节,处理好各岗位之间的衔接,做到岗位职责分明,执法流程顺畅。严格考核评议,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充分利用税收信息化各系统产生的数据信息,辅之以必要的人工评审,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行为考核。严格过错追究,对于发现的过错行为,要区分执法过错与一般性工作失误,对执法过错行为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大税源监控力度
  (十一)建立分税种税源监控制度。建立分税种户籍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与国税、工商的户籍信息比对,对因户籍增减而影响的税源,要及时做好分析评估工作。基层征收单位要按季做好各税种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统计工作,集中上报县级局,然后报市局,再由市局上报区局。按季对各税种的税源状况进行分析,对分析中有疑点和问题的纳税户,及时移送税源管理部门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的不同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二)建立新增税源大户和现有纳税大户情况报告制度。每季度分局、税所向县级局报告年新增税额10万元以上税源大户情况,县级局向市局及当地政府报告年新增税额100万元以上税源大户情况,市局向区局及当地政府报告年新增税额1000万元以上税源大户情况。每季度分局、税所将上年度纳税额前50名的纳税户的情况向县级局报告,县(市)局将纳税额前50名、市局的城区局(分局)将纳税额前100名的纳税户向市局报告,市局将纳税额前100名的纳税户向区局报告。全区逐步统一和增加重点税源监控的指标内容,逐步提高重点税源监控户入库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共6页,当前第2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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