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纪检监察年度安排

发布时间:2021-12-28 12:30:11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七届九次全会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去,着力解决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明zz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zz纪律教育,引导卫生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zz意识和纪律意识,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的绝对权威。局纪检监察室将加大对zz纪律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严肃处理违反zz纪律的行为。把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作为一项重大zz任务,加强对本系统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督查,确保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加强对医改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坚决纠正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实、资金管理使用不当等问题。同时,针对医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防腐纠风的新举措、新思路,确保医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教育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各时段省、市、区重点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开展“第五个反腐倡廉教育月”和“牢记党的宗旨,争当廉政表率”专题教育活动,通过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切实把各项制度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落实《廉政准则》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规定,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公务购车用车、会议、公务接待、党政机关出国(境)、办公等费用的控制和监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和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研判和处置,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三、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打造品牌工程

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争创人民满意医院。

(一)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年活动。开展集中教育,持续抓好医务人员宗旨观念、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医学伦理教育,学习先进典型,加强反面警示,引导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打牢廉洁从业的思想基础。加大正面宣传。培育、推广和宣传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的医务人员,树立卫生系统良好形象,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医务人员的氛围,营造文明、进步、宽容、和谐的氛围。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收入分配体制,推行绩效工资,努力提高医务人员收入,进一步调动和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考评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健全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实施医德分类考评,规范考评标准,今年区属公立医疗机构都要推行这项工作。要用好考评结果,对极个别医德低劣的医务人员,如影响恶劣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屡教不改的,必须坚决依照《执业医师法》严肃处理,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二)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进一步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巩固“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成果。加强临床路径推广,巩固试点成果,扩大实施医院范围,增加实施病种数量。认真执行国家收费和价格政策,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单病种收费改革,坚决查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严禁医院向科室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严格执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和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实施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严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管理,强化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三)继续推出便民惠民措施。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扩大实施优质护理服务范围,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杜绝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继续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耗材等价格信息,就诊流程、科室分布和医生资质等服务信息公开,引导患者就医。推行药品拆零销售、检查结果互认等制度,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医药费用支出。加强医患沟通,重要事项征得患者同意,赢得患者理解和支持。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同时,要依法处置“医闹”等滋事行为。

(四)继续开展问卷调查。科学设定问卷内容,扩大问卷对象,改进问卷方式,保证问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行风监督员深入医院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四、促进监督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人员的行医资格。坚决取缔科室出租、承包、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依法治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使本辖区的医疗服务市场合法有序。规范卫生行政权力运行。局机关要按照省、市编制的《职权目录》和《流程图》,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职权目录》、《流程图》和做法,按照省卫生厅《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及其配套措施办法,对本辖区卫生行政权力运行和处罚裁量标准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并组织实施。要从卫生行政处罚为主向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决策、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领域拓展。积极探索运用政务公开、网上审批、信息数据库等手段,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标、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廉政风险管理制度,加快形成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管,要求各级卫生执法、监督部门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积极为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尽量减轻群众负担,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继续健全完善市场机制。扎实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对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以上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或招投标,严禁采取分解金额的办法规避政府集中采购或招投标;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标准以下的修缮工程、物资采购、后勤社会化企业选择、闲置公房租赁等公共资源,按照规定必须实行市场化配置。对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要严格执行网上采购办法,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实行统一定价、统一招标、统一配送,并规定医疗机构使用比例。卫生局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签订和履行购销合同情况监管力度,对不认真履行购销合同、严重违反集中采购纪律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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