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8-21 19:43:32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继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局领导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3、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
4、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5、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制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做好礼品、礼金登记、上缴申报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能主动拒绝各种请客送礼,对一时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纪检组、监察室。
(二)注重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xx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对xx大通过的新党章修改部分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讨论,重温了江--同志“三个经常想一想”的教导,进一步明确作为一个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中,局党组、纪检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厦门市党风廉政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和《厦门勤廉风采录》,组织收看反映汪洋湖、谷文昌同志先进事迹的电教片《滴水见汪洋》、《绿色丰碑》,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到东山县实地考察、亲身体会谷文昌同志任县委书记期间,带领群众战天斗地、植树造林、治理风沙的感人事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开展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意识。
3、认真贯彻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关于《厦门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制度暂时规定》的通知(厦委办发[XX]022号)的精神,做好五位新上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监测中心站十名中层领导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要求他们算好zz、经济、自由、家庭“四笔帐”,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机关五位新上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以书面形式各自表明廉政勤政的决心和态度。同时对上任一年后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跟踪监督,促使新干部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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