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教师队伍建设制度及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党校教学质量,规范兼职教师聘用工作,根据《干部教育培训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和我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现制定机械工程系党校教师队伍建设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教师的选聘原则和依据
党校聘用兼职教师应遵循按需聘请,保证质量,注重效果的原则。
依据《河南工程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规范》的要求,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需要,主讲教师在全院已经受聘党校教师的范围内选聘,辅讲教师在机械工程系相关专业的高学历中青年教师中选聘。
二、党校授课教师聘对象
1、本系党政领导;
2、学院职能部门中层领导干部;
3、其它系或单位党政领导;
4、“两课”教师;
5、本系中青年研究生以上学历且专业相关的党政工作人员,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党政工作人员;
6、外聘专家、学者。
三、兼职教师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兼职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zz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党校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治学严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
4、一般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兼职教师的职责
1、关心、支持系党校的教育改革,对党校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2、承担某些教学任务和教学指导工作,促进党校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3、在党校科研实践、教育实习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4、结合党校的教学、教学管理工作开展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对教师的要求
授课教师根据要求进一步细化授课计划,并按照拟定时间、拟定地点认真组织教学。教学任务结束以后,要将教案或总结及时报系党校办公室归档。
六、授课方式
以提高学员党的知识、政策和zz理论素质为目的,主要采取集体授课方式,鼓励采取多种教学方式授课;选取培训基础较好的教育培训实践基地;或组织相学员到实践基地学习、培训、调研。
七、建立教学反馈制度
对兼职教师的每次授课及时征求学员意见,并将学员反馈情况与兼职教师交换意见,确保教学效果。
八、建立兼职教师信息库
将兼职教师的基本情况、聘用时间、授课内容和时间、教学反馈等内容作好记录。兼职教师原则上一期一聘,由学院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适时做好兼职教师考评工作,表彰优秀兼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