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实习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学校名称): 高等专科学校
单位住所地: 市 区 村 号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乙双方工作的正常开展、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实习期限:
实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实习岗位:
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 学生提前离校到 单位实习。
三、甲方的责任义务:
1.实习期间,甲方人员应当为实习学生进行有关的安全规程及技能培训,安排适合的实习岗位,并交待实习任务、安全注意事项等,同时安排人员指导实习学生实习。
2.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参加实习。
3.甲方不得要求实习学生做与实习或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能要求实习学生从事有悖国家法律法规或高危岗位的事情。
4.实习及培训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实习的,可以根据就业协议约定的协议解除条件向实习学生提出终止实习,解除就业协议,并及时告知学校。
5.甲方应当允许实习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其未完成的学业和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四、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实习学生在甲方实习期间仍为乙方的在册学生,学校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有责任对离校实习学生进行离校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以及为甲方的科研成果、财务、人事等信息保密。
3.有责任定期了解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表现以及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协助甲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甲方。
4.有责任协助实习单位处理好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宜。
5.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实习学生履行违约义务。
五、争议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选择实习单位所在地的法院作为本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共2页,当前第1页 12
甲方(实习单位代表签章): 乙方(学校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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