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所:**市******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乙方:*******
住所:*****
授权代理人:****
电 话:**********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所签订****大厦装饰施工协议书。现因甲方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补如下施工项目:1、****大厦大堂中原有玻璃吊顶装饰进行变更调整;2、一层车库中配电房旁空间增加轻钢龙骨硅酸钙板隔墙以作为物业管理仓库;3、一层货梯室外平台部分用***石材进行装饰及货梯福字墙体前增加绿化花池修饰;4、二层商业店面装饰、装修项目中的遗漏部分等。甲方从便于施工、节约时间、成本等方面考量,将所述增补项目承包给厦门****有限公司施工。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施工工期
要求施工单位对于所增补项目必须于****年**月**日前结束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及预算清单所列材质要求(祥附件:增补部分预算清单)。
第二条 本协议价款
经对乙方预算报价审核、比较后,确定合同价金额为:
(大写)****元整(人民币) ¥:*****.00元。
第三条 本协议价款与支付
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计人民币:****元整(¥*****.00元);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前,须出具等额的税务发票给甲方。
第四条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年**月**日所签订****大厦装饰施工协议书中条款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