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县管各企业,各人民团体:
~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各乡(镇、区)和县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全和省委七届八次全会、省委工作会精神,切实抓好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双节”期间,四大班子领导和各单位要深入到困难企业和受灾乡村、贫困乡村,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着力解决好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农村五保户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对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政策,继续做好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人事劳动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持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要继续抓好“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要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最低社会生活保障金,保障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要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乡(镇、区)和民政部门要安排好受灾乡村、贫困乡村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他们吃饱穿暖、安全过冬,春节前要把冬令救济等款物落实到村到户。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增加用于解决人民生活问题的资金投入,并加快资金调度,及时将这些资金拨付到位。工会、共青团、妇联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送爱心活动,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县直“结对共建”单位要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困难群众过好节日,以实际行动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加强市场监管,认真安排好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各乡(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节日特点,组织好市场供应和文化娱乐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节日期间群众的多方面需要。工商、公安、质监、食品药品等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打假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群众利益;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和对食品卫生监督及畜禽屠宰管理,确保人民群众买到放心满意的商品,吃上放心肉、放心菜。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进一步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组织安排文艺团体深入乡村和生产第一线慰问演出,为群众送去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要进一步清理整顿文化娱乐场所,加大对卖淫嫖娼、贩毒吸毒、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制止腐朽文化的传播;要坚决制止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活动,坚决禁止庸俗低级的文艺演出,坚决取缔危害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黑网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共3页,当前第1页1 23
三、厉行勤俭节约,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纪律。节日期间,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搞相互走访、互相宴请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印制、发售、购买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趁过节之际,以各种形式向各类企业、实体索要钱物。严禁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参与赌博。严格车辆管理,禁止公车私用、公车旅游。县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纪律,坚决制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风尚,引导广大居民和群众合理消费,杜绝铺张浪费。
四、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要认真贯彻12月14日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工作。节前,各单位要深入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查出的各种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县四大班子领导要深入分包乡(镇、区)和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交通运输的监督管理,重点解决车辆的超载、超高、超重、超速问题,防止交通运输恶性事故发生,确保“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仓储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以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重点,对医院、商尝车站、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卫生部门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林业部门要注意抓好山林防火,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宣传、文化部门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文化娱乐活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和我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和各乡(镇、区)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认真解决
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qqq”xx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的动向,防止其在节日期间~、搞破坏活动,并对发现的苗头,要坚决打击,绝不手软;要集中整治治安乱点,对城区繁华地段、商贸区、城区各村庄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强化对流动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消除治安隐患;要严格枪支弹药的管理,对关键设施和要害部门要加强保卫力量,坚持昼夜巡逻;要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部门等重点要害部门、公共场所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护。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要尽快制定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众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到问题一旦发生,领导干部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共3页,当前第2页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