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农业机械化推进年”。为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年”活动,大力提升我乡农业机械化水平,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会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意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落实有效举措,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农机化各项工作,确保“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主要目标
XX年,全乡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基本实现稻麦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其中,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达86%以上,确保通过省、市级验收。
三、实施步骤
“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共分五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1-2月)。一月份,乡成立农业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根思乡“农业机械化推进年”目标管理考核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分解落实农机化目标任务,签订责任状,全面部署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各项工作。二月份,各村成立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措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并层层宣传发动。
2、购机、育秧及培训阶段(3-6月)。每村成立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由种田大户、农机大户、村组干部等牵头。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插秧机、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等机具;村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给合作社作基地,在基地上进行集中育秧,建农机库。合作社与机手签订农机作业协议,落实机插育秧、组织农机操作手培训等工作。其中,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任务,插秧机推广任务完成50%以上,大中拖秸秆还田机械推广任务完成40%以上;5月30日前,全面完成插秧机推广任务,大中拖秸秆还田机械推广任务完成80%以上,全面签订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作业协议。
3、秸秆还田及机插秧推广阶段(6-7月)。重点抓好机收、机还田、机插秧等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和农机维修服务,全面完成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作业田亩任务。
4、农机合作社规范管理阶段(8-11月)。接受水稻种植机械化市、省级验收。全面完成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推广任务,组织进行秋季农机作业。同时,加强机库建设,强化农机具保养入库。组织检查全年农机作业情况,兑现补贴资金。
5、总结表彰阶段(12月)。根据考核结果,表彰先进,部署落实2014年农机化各项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对照乡下达的工作任务,强化领导,扎实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农机化工作有效推进。
2、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建立农机化发展基金。XX年,我乡设立不少于100万元的农机化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机具推广补贴,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补助,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等。二是落实农机购置补贴。XX年,农机专业合作及其成员申请购买高速乘座式插秧机、育秧播种机、5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按照省、市农机购置补贴的标准实行累加补贴;配套补贴高速乘座式插秧机1万元/台、5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万元/台、育秧播种机万元/台。
3、严格监管机具。各村要加强对财政补贴机具的监督管理,避免机具流失和闲置不用。享受省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两年内不得转让;享受本市财政及乡财政累加补贴的农机具,必须到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登记备案,三年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