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维稳及综治委的正确领导和区委、区政府的空前重视下,我区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立足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根本点,牢固确立“大人口”和“大综治”两个科学管理理念,以全力推进“基层基础年”、“城市管理年”和“净化行动”为抓手,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巩固基础,积极创新,敢于突破,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市里下达的各项指标。今年,我区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成效,概括起来为:“一个下降、两个突破、三个增长和五个提高”,即出租屋案件持续下降,暂住人口信息采集取得大突破和房屋租赁行政执法新突破,租赁税费、合同登记(备案)量、出租屋纳管面积大幅增长,综合信息查处反馈率、租赁市场服务水平、创新能力、队伍素质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出租屋综合管理全面跃上规范化运行的新台阶,有力促进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区今年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管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委区政府空前重视,区维稳及综治委强势推动,为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在确立“大人口”和“大综治”两大科学管理理念的同时,区委、区政府将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区维稳及综治委强势推动系列行之有效举措,为全区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提供了强力保障。一是区领导重视空前。学强书记、鲁毅区长、曾节副书记、智敏常委、飞欧副区长等区领导多次就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综管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给予工作指导。学强书记在深入东湖街道办调研时提出的“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要与城市管理和基层基础管理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整合社会资源,切实提高管理效率”的科学思路,为全区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创新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劲活力。特别是区委政法委书记王智敏同志,把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作为综治工作一个重心,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亲自组织和部署“出租屋专项整治、暂住人口信息采集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证了区委区政府确立的出租屋和暂住人口年度管理目标得到全面落实。二是考核力度空前。为确保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把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中人口信息采集率、出租屋纳管率、综合信息查处率等重要指标纳入“双年”、全区综治“净化行动”等三大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全区中心工作一并部署、一并督办、一并考核。三是财政投入空前。区委区政府先后投入专项经费5931万元,使全区“1办10所115站”的三级出租屋管理网络各项建设进一步完善,并为全区出租屋管理员一次性提高工资待遇200元/月/人。与此同时,区委、区政府还专门下拨资金,在出租屋和暂住人口密集的“城中村”强力推进“三线下地工程”、“电子防控工程”和“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使全区租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确立“大人口”理念,重点清扫“三类”盲点,实现暂住人口信息采集量大突破
今年,我区出租屋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在“大人口”理念指导下,突破以往较单一的“租住人口”管理模式,不断深化“人口”管理内涵,把管理触角伸向辖区各类暂住人口群体,重点扫除了高层楼宇、自住房、工地等管理难点盲点,并将全区租住人口、卖花、乞讨以及工地人员、保姆等各类群体人员状况纳入有效掌控,为建立人口动态信息数据库打牢基础。据统计,全年采集、录入出租屋信息253207间(套),比去年底增加20142间(套);采集、录入租住人员信息803017人,比去年底增加了145607人,采集率达%,采集量超历史突破80万大关;相片上传率为95%,同比提高6%;注销变更939657人,注销变更率为118%,准确率达到98%;采集出租屋外暂住人口信息111669条。
1、以贯彻《治安处罚法》为契机,加大宣传攻势。全年举办各类主题出租屋和暂住人口专题宣传活动4次,组织各类新闻媒体、信息刊物报道400多篇次,其中市级以上82篇(条),区级322篇(条),刊出专题宣传栏目200多期,派发《出租屋法规常识》、《告出租屋业主和租住人一封信》等宣传单30多万份及挂历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强大的宣传攻势,管理员登门采集信息和回访跟踪工作得到了广大业主和租住人员的配合与支持。共7页,当前第1页1234567
2、开展出租屋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有力打击出租屋重点盲点。在3月24日至4月4日期间,采取出租屋整治与公安“粤鹰2”行动结合,全区共组织管理员3659人次与民警统一时间、统一上门,针对两次上门不开门接受登记和无身份证明的、提供房屋给他人进行违法活动的、不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和长期未纳管等违法违规租赁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有效地攻破了一大批“钉子户”,采集租住人员信息XX0多条。
3、开展持续性暂住人口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有效掌控暂住人口动态变化。自5月20日起,由区维稳及综治部门牵头组织,以掌控暂住人口为策略,出租屋综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联手配合开展集中采集出租屋和暂住人口信息专项行动,主攻高层建筑、单位福利房、非出租屋居住等三类日常管理相对薄弱的盲点进行“地毯式”信息采集,先后采集暂住人口信息127125条。
4、加强监督检查手段,堵塞采集漏洞。区出租屋综管办坚持每两月对各所租住人口信息采集录入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发现漏登、漏采、错登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三、围绕彻底整治出租屋隐患目标,大力构筑“大综治”工作机制,力求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综合管理“大效应”
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综合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关联责任部门多、工作环节多。XX年,我区围绕彻底整治出租屋隐患目标,大力构筑“大综治”工作机制,实现了综合信息查处、反馈率明显提高,各类出租屋隐患得到强有力整治,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综合管理“大效应”全面体现。据统计,全区共采集、通报出租屋综合信息24782条,已查处反馈24150条,反馈率为%,同比提高%;出租屋案件1319宗,与去年1741宗相比下降%,出租屋命案9宗,与去年11宗相比,下降18%;清理无证无照经营门店5470家,整治“城中村”、“六小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等各类安全隐患2550宗,拆除出租屋“房中房”2285间(套),取缔无证医疗机构901间次,取缔“黑豆腐”、“黑心棉”、“潲水油”等无证地下加工点178个,整治“黑网吧”121间,整治十元店、无牌证招待所132间。
1、构建“大综治”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和履职效能。重新完善了《关于建立出租屋综合信息管理责任体系的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出租屋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强化了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贯穿出租屋综合信息的采集、通报、问题查处、跟踪监督、失职追究、责任倒查等各环节的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并将对出租屋综合信息的查处和反馈率,作为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以维稳及综治部门为总协调,以块(街道党工委)为主,条(各职能部门)块结合”的出租屋“大综治”工作机制。
2、建立部门紧密联系工作制度,形成协作有力的工作机制。一是出租屋综管部门率先全市与综治、公安、计生、工商、安监、质监、文化、工商、城管等多个职能部门设置了综合信息共享密码,这些部门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相关信息,同时出租屋综管部门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互通综合信息运用情况。二是建立了综治部门为总协调的通报、反馈制度。出租屋综管部门采集的综合信息统一报送街道办综治部门,由综治部门分类送达相关部门,再由相关部门将办理情况反馈出租屋管理部门。三是建立定期通报督办制度。每月由区出租屋综管办以月报形式将各部门综合信息的办理情况报送区委区政府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区综治办和各街道“一把手”,直至出租屋综管部门通报的出租屋综合信息查结为止。四是部门之间建立了三级工作协作关系。其中区出租屋综管办与区公安、工商、安监、质监、文化、卫生、计生等部门建立了《互动工作制度》;各出租屋综管所与派出所及其它多个职能部门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各个社区建立了社区巡警队与出租屋综管站一周一会制、兼职民警签到制度、出租屋压发案通报制度、出租屋治安信息通报反馈工作规范、社区治安情况函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协作有力的工作机制。区出租屋综管部门还定期派出业务骨干坐点区工商部门办证窗口,现场协助工商部门查验个体户申办执照的租赁合同2337份。共7页,当前第2页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