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我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召开全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动专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县12月28日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积极、稳妥、依法、有序地进行,完成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我镇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总体稳定。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土地承包中开始出现一些矛盾,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支农惠农政策出台,农民耕种土地的积极性高涨,农民对土地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土地承包的纠纷也不断增多。相关部门在调解和处理矛盾及纠纷时,由于很多农户不能提供经营权证书,不仅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难度,也影响了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后,广大农民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日益增强,也迫切希望拥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凭证。因此,做好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是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内在要求,是依法行政,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迫切需要。因此,要务必统一思想,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度、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基石,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和保持农村稳定的基础。1995年,我镇全面进行了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签发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1999年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书一证”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一部分村调整了土地而没有及时签订合同、补换发证书;二是合同、权证与实际地块、地亩不相符;三是承包耕地被征占,证书没及时变更;四是已签发的证书丢失毁损严重;五是因分家分种,造成新户无证书、老户证书不实;六是原有证书规定的权力义务等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有诸多不一致的地方,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也为农村的长期稳定埋下了隐患;七是XX年实行税改整改时,上报田亩与计税田亩不符,全镇少报了5000亩左右,目前农业税已取消,国家惠农补贴政策不断加大,造成群众补贴减少,是一个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第二、广大农民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在不断增强,迫切希望拥有可靠的法律凭证。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正是法律赋予他们的合法权利,也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重要依据。
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是依法保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和最主要的财产形式。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将农民的基本生存资料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从根本上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群众吃下定心丸,解除其后顾之忧,从而加快农村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第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增多,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征占地单位之间因土地引发的纠纷案(事)件呈上升态势。极少数农民群众因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导致许多纠纷难以有效解决。把土地承包合同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一书一证”依法发到农民,有利于促进一些土地纠纷问题的有效解决,近而,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共4页,当前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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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政策,把握原则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完善农业承包合同,依法赋予农民长期而又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土地承包“一书一证”全部签发到户,确保证书相符,合同与地块清册相符,底册与实际地块面积相符,核准基础数据,夯实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基础,完善农业承包合同及证书档案,规范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程序,推动农业承包合同电子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和谐发展,维护农村社会长治久安。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农村土地30年不变的土地政策,做好“一书一证”的补换发工作。二是坚持不再重新丈量土地的原则。这次补换发工作,不是重新调整土地,各村在工作中必须以1995年土地承包为依据,以免引起混乱。三是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在补换发“一书一证”工作中,必须严格掌握政策,要从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出发,要严格按照县核准的标准7元每户收取工本费,并开具农民负担专用收款收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借机多收费,否则一律按加重农民负担处理。
3、政策规定:针对二轮承包以后,存在的不同情况,统一口径核定面积,核发证书。明确以下14条政策规定:
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耕地始终未调整的,以第一次分田时的面积核定承包土地面积,填发证书。
1995年开展了土地二轮承包但土地至今未调整的,严格按照二轮承包时土地面积,填发证书。
根据村规民约,土地几年一调整的,以最后一次调整核定的承包土地面积,填发证书。
对修路、农田水利建设等公益事业占用耕地的,按占用后计税面积核定承包土地面积填发证书。
二轮承包政策未落实的,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签定合同,填发土地经营权证书。
二轮承包已落实地块,但未签定合同的,必须补签合同后,再填发证书。
二轮承包合同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虚假合同的,必须予以纠正,据实换发证书。
二轮承包证书已签发,后因修路、集镇建设,农田水利等占用土地,对已在村民组范围内调整土地,且群众无疑议的,按调整后填发。
因农田水利等占用土地,村民组根据群众意愿妥善解决后再填发证书。
(10)对于农民建房用地问题,扣除合法的建房用地后,如实填写承包地块和宅基地情况,然后填发证书。
(11)“四荒四边”土地要如实填写在证书内。
(12)对于二轮承包结束后分家分户等分开耕种土地的,要核清耕地面积,按分户实有耕地面积填写证书。
(13)证书毁损丢失的,要据实重新核定填发。
(14)对于XX年税改整改时减少的耕地,必须以XX年底前的计税清册为准。
三、明确时间,分步实施
(一)时间安排:XX年12月28日——XX年2月15日。
(二) 步骤: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12月28日—12月31日)
成立组织。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一书一证”补换发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农经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农经站。
制订工作方案。按县领导组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用以指导补换发工作。 共4页,当前第2页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