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滩承包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2-11-27 09:32:32

 

甲方:罗城县小长安镇下梧村大捌、水潮、枫木三个屯

乙方:

为了综合资源,支持新农村建设。甲方经村小组、村委群众代表讨论,同意承包在甲方本辖区下梧村,大捌、水潮、枫木三个屯,江边河滩发包给乙方捞沙作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地点:甲方江边河滩一带上至下梧水潮、枫木、大捌三屯赶圩码头止。下至水产尾止,大捌与水潮、草龙兜为界,废石往岸边输送,船离岸边   米,场地只准一只捞沙船作业,船号:

二、承包期限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金额为     元整。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硅石头、河沙和部分2—4卵由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有群众纠纷,甲方及时调解。时间不能超过三天,因纠纷造成乙方停业,由甲方延期计捞。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将河滩承包给第三者,违者赔给乙方租金的十倍以上人民币。

六、水上有行政管理条例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以上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大捌屯:

 

水潮屯:

 

枫木屯: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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