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班还有一个多月就将毕业了,毕业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月6号开始,需要借学士服照毕业纪念照的同学可提前到各班长处登记;毕业照初定5月31日,具体另行通知。
2.毕业生登记表尚未交来的同学请在5月10日前抓紧交来,以办理毕业鉴定等;
3.从下个月20号左右开始,同学们就将回校进入毕业设计的最后阶段,根据以往经验,绝大多数同学要回到学校接受指导老师的面对面指导,因此,后面的时间要集中在校时间会多一些,要提前和毕设老师联系并办理好向工作单位的请假手续,如果通不过将影响毕业;
4.有重修考试的同学请认真复习,并注意切莫错过复习和考试时间,确保按期达到毕业的学分要求;
5.按学校要求抓紧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于5月20号左右绝大多数同学要返校做毕设,再说,5月份后招聘已到尾声,到了应该决定就业单位的时候了,因此要抓紧在5月20号前尽可能签好协议上交进入报到证、档案、户口等办理程序。争取第一批办理,防止后期不能按时在离校前办妥档案和户口。
6.如果第一批赶不上,未签好协议的同学要力争在6月15号前全部上交就业协议,争取在离校前同时办理好报到证和户口迁移等手续,以尽可能避免暑期无法及时办理以及毕业后来校的诸多不便。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每个学生的《就业协议书》具有唯一对应编号,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若出现转借等违规情况,按将有关规定对双方责任人进行处理。
《就业协议书》中,甲方栏各项由甲方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包括“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单位类型”、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档案接收详细地址”等,均属必填信息。学生应注意逐项检查。
“用人单位名称”不可出现各种简写形式,必须与单位公章上的名称严格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毕业生将无法到单位报到。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档案接收地址”、“邮政编码”三项信息是寄送学生档案的信息来源,如有错误将无法准确寄送。因此,必须保证三项信息的准确性。
《就业协议书》的乙方一栏所有信息均由学生本人填写,作为户籍部门为毕业生打印户口迁移证的依据,必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其中,毕业学校为“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校代码为“13989”,专业名称须写全名。
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学生必须将签章的《就业协议书》第二联复印件交辅导员办理派遣、档案寄送手续。如在10个工作日内无法递交的,应及时说明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非京、沪等地区生源到上述地区就业,须取得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有效接收证明(接收函或进京、进沪的证明材料)才能派遣。凡无京、沪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或进京、进沪的证明材料,户档关系只能按生源地派遣或托管在省招就中心。
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要注意谨慎考察招聘单位的资质是否合法、招聘的程序是否正规、招聘的岗位是否正式。目前,社会上有些并无资质的“单位”(如传销组织)打着招聘大学生就业的幌子行骗,甚至危及人身安全;有的以中介身份引荐就业单位从中牟利;有些单位虽然招聘手续齐全,但是将大学生忽悠到企业去“实习”(打工),最后并不落实就业等等。共2页,当前第1页12
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可以享受国家对应届大学生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而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出现待遇上的不同。因此,学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特殊情况应尽量与用人单位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在取得毕业资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
1.已经签订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学生,按照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办理派遣。
但对以下两种情况处理须注意:
学生与各类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必须在协议书左上方注明真实的工作单位全称。
工作单位要求毕业生派遣到江苏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协议书上必须加盖江苏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印章。
2.已经签约、但户档关系自行处理的毕业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学生自行处理的证明材料和接收其户档关系单位函件(如省招就中心的接收函或回原籍申请表)。
3.非北京、天津、上海生源签约北京、天津、上海用人单位的,需提供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接收函。不能提供接收函的,可以申请将户档关系托管在江苏省招就中心或回原籍。
户档关系托管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
申办流程
登陆江苏毕业生就业网() “预约受理”版块,点击“毕业生户档托管—在线申办”,完整填写个人资料,确认提交;
通过“支付宝”在线交纳相应托管费用;
系统审核通过后,获取“预约登记号”;
在线下载打印《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合同》(含《毕业生户档托管接收函》、《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
将《毕业生户档托管接收函》交学院招就办;
只有户口和档案均托管在省招就中心的毕业生党员,才能将党组织关系转入省招就中心。转入省招就中心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开至“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去向开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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