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习部部门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10 05:58:54

查课制度

1.   查课(包括晚自习)周期:1~3次/周。

2.   方式:由部门负责人随机指定每周的某天某时进行查课及查晚自习。由学习部每名成员轮流当班执行。

3.   轮班制度:每班两人,周期为两周。具体安排由部门负责人及干事共同商议决定。

4.     方法:课堂出勤,由部门干事每周不定时统计某节课某班到课情况,并统计未到课人员名单,事由,定期(每次查完后一个工作日内)上报部门负责人并最终上报辅导员;晚自习出勤,由本周当班人员负责检查,采取不定时不定次数的检查,统计出勤情况及未到人员名单,事由及假条,于周四晚熄灯前上交部门负责人。

5.  请假制度:请假一律要经过辅导员同意并出示假条,假条于周四晚熄灯前上交到部门负责人,由负责人统计,并务必于每周五中午上交到校学生会学习部办公室。假条一律不予过期补办(过期时间:当周周四晚23点)。

6.    旷课:发现一例上报一例,并做纪录。

管理制度

1.    例会时间:每两周(换班周)周五晚19点。

2.    例会地点:待定。

3.    纪录:部门将指定专人作纪录工作,包括值班人员工作纪录,例会纪录,查课纪录,请假(假条)纪录,及各成员功过奖惩。

4.    考核:部门负责人对每名部门成员进行长期考核,未达到标准并产生不良影响者,学习部经共同商议有权将其从部门开除。并于下一个工作周举行招新面试,吸纳新人及时补充缺口。

5.    例会无故两次不到,暂停其学习部工作,并进行考察。

6.    责任:采取责任到人。如有特殊状况发生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未上报产生一切后果由当班负责人全权负责。

7.    请假:当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查课等任务,需提前一天上报负责人,并找部门其它人员代替,产生一切后果由双方共同承担。突发情况必须及时上报,以便把影响减到最小。

8.    本部门严禁以职务之便向同学销售任何商品,本部门不允许与莱恩及类似组织兼报。

9.    严禁无故推辞责任,故意拖延任务,绝对禁止敷衍应付,一经发现立即从部门开除。

10.   严禁挂职现象发生。

11.   本规定即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电信学院学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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