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XX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月18日至2月2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月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2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月2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月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月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2月17日(星期六)、2月25日(星期日)上班。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