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管理委托事权合同

发布时间:2024-07-09 19:44:52


  甲方:___________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XX〕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履行其相应的职责,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如甲方仍不履行,乙方有权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协调部门(办)反映,督促甲方履行。因甲方不履行职责而造成管理过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2.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立约日期:   年  月  日
     广州市     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书
  穗  国房委字(    )号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规定,委托    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在委托合同范围内,以广州市     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名义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机关签章年  月  日
  (规格:双面铜版纸157g/m,36×,三色单面印)
  注:该版本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供
阅读更多合同范文,请访问生活日记网 用日志记录点滴生活!范文频道。
喜欢范文,那就经常来哦

该内容由生活日记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