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2013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9-04 09:48:24

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相关科室的大力协助下,我科紧紧围绕“保红线、保增长”的指导思想,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用地保障工作
  一年来,我科结合今年开展的“保增长保红线”和“企业发展服务年”活动,积极应对新的经济形势,从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创新工作方式,全力保障我市建设用地
  1、建章立制,承诺时限。
  我科除全面、规范贯彻落实部、省有关扩内需保增长等各项文件精神外,起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通知》(焦国土资〔XX〕95号)。进一步提高办件效率,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简化并规范了建设项目报批材料和建设项目审核程序,着力减少申报用地中的不规范、不完善现象。同时承诺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过程中,属权限内审批的,凡符合要求的并受理的报件,从受理到办结,均控制在6—8个工作日内完成;属权限外审批的,对符合要求并受理的报件,从受理到上报,必须在4-6个工作日内完成,切实为用地单位提供最优质、最快捷的服务。
  2、超前服务,全程跟踪。一是年初组织召开了四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西部工业集聚区管委会、教育局、电厂、焦煤集团等单位用地计划申报座谈会,及时掌握项目用地意向,并要求各辖区分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超前介入,帮助把好产业政策关和节约用地关,为加快审批创造了条件;二是建立台帐,全程跟踪服务。今年我市中央投资项目、省重点项目、8511项目、1074项目、市重点等各类重点项目141个,为及时掌握每个项目进展,我科建立项目日报制,每天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建立了用地服务台帐,从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服务。并指派专人做好有关建设用地申报工作,加快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进程,推动项目早日动工。同时还抽派专人到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工作,积极指导用地单位手续办理,积极主动服务我市各类重点项目用地;三是加大和省厅、市财政、劳动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尽可能缩短取到批文时间。针对XX年未批复的用地项目,一方面积极与省厅沟通协调,专人吃住郑州,跟踪办理,及时掌握用地项目报批进度,另一方面提前向政府汇报已批项目情况和需缴新增有偿使用费情况,协商财政部门及早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多次和劳动保障部门协商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劳动保障审核意见等等。截止目前,XX年全市上报的68个批次用地,单选4批已全部获省政府批准,其中市区新增费亦全部缴纳完毕,确保了焦作煤业合晶科技、20万吨离子膜烧碱、南水北调安置小区、焦作市看守所等一批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国家、省、市各类重点项目有104个用地手续已办理完毕,办结率为。已审查上报用地报件16个批次(其中市批农转用3个批次,上报征收12个批次,单独选址项目1件),面积达公顷(合计4557亩),另有“职教园区一期”、“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厦工工业园区”等4个已上报至省国土资源厅;9个市局正在审查,近期即可上报省厅,9个县(市)局和分局正在组织报件,15个项目正在申报立项
  3、严格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审查及批后报备。首先是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审批集体会审、会签制度对建设项目报批材料进行的审查,通过相关业务口审查会签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程序和审查质量;其次是坚持落实各业务口会签通过后再办理制度,杜绝走形式,确保每个建设项目的审批都能作到公开和公正,准确无误;三是严格建设用地报备制度。各县(市)在国家、省批准建设用地后10内向省报备相关电子文字、图件等数据材料,为进一步强化征地批后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努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
  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从源头上抓好节约集约在计划上,严格计划管理,禁止超计划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禁向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供地。在布局上,引导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以集中促节约。二是切实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依照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用投资强度、投入产出效益、建筑容积率等指标控制土地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盘活已批未用土地,起草下发了《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全市土地“批、供、用、补、查”进行了调查摸底,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焦作市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允许将批而未用土地置换给急于落地的项目。三是优先保障民生用地。对关系民生问题项目用地,优先保障,供地程序上实行“绿色通道”,随到随批,保证了廉租房、新区医院、工业聚集区安置房等项目供地。四是优先保障市重点工业项目供地。完成了南水北调小区、中兵光电园、醋酸丝、多晶硅、佰利联等工业重点项目的供地工作,共出让土地18宗(其中挂牌11宗,协议出让7宗)面积共计1505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2521万元,划拨土地3宗面积135亩,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17宗,涉及土地面积达334亩。
  (三)完善规范征地相关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原有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为保护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的权益,根据我市目前的物价水平,参考外地市实施的附着物补偿标准,我们起草并报政府出台了《焦作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较大幅度提高了附着物补偿标准;同时针对实际征地过程中出现的同地不同价,征地价格随意强等导致征地难等问题,对XX年征地区片地价成果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使得被征地农民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耕地保护工作
  (一)、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今年我市首次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从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中单列,市政府与六县(市)、五区政府签订了XX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耕地保护的政府责任。同时出台了《焦作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对耕地保护的各项责任目标进行了量化分解;成立了由贾书君副市长任组长的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由领导小组每年11月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耕地落实保护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等级,并对各县(市)区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排名,实行奖惩。
  (二)、开展全面自查,认真备检
  今年,为迎接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期中考核、部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省政府对XX年度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及国家三部(局)对XX年度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我科及时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按照“规范化、高标准”原则,规范内业档案资料,制作了焦作市耕地保护宣传片,并从目标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等九个方面认真进行了自查,向省厅报送了《关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报告》(焦国土资〔XX〕29号)。对全市XX年1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内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了清查和汇总,于XX年3月上报省厅《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的报告》(焦国土资〔XX〕31号),对全市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进行汇总、分析。4月10日顺利通过了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组对修武县XX第八批乡镇建设用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了抽查。4月21至22日顺利通过了省政府对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组调阅了修武县、博爱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部分资料,实地查看了修武县基本农田补划现场和博爱县补充耕地现场,对我市耕地保护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3月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下发《XX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的通知》(国土资发〔XX〕33号),根据通知要求,我科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国土局、农业局和统计局组成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迎检工作方案,认真进行了自查并代市政府起草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焦政文〔XX〕41号),制作了耕地保护专题片和宣传展版,建立了《焦作市XX年度补划基本农田登记台账》、《焦作市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焦作市XX年度补充耕地储备指标划转登记台账》、《焦作市XX年度占补平衡情况统计台账》、《焦作市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验收情况统计表》、《焦作市XX年度建设用地台账》和《焦作市新增耕地台账》等相关台账,5月30至31日,国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组对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和孟州市耕地保护专题汇报,查阅了市本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相关资料,并对孟州市基本农田补划现场、国投项目区和补充耕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同时又对我市黄河滩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进行了视察。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我市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得到了部、省好评,为河南省名列全国第二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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