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为强化“生命高于一切、
安全重于泰山”的
安全意识,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
活动,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努力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切实推动平安校园创建
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市
教育局全员“一岗双责”制度实施
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二、考核依据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全员“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三、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标准分
一、工作纪律(40分)
1、上课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10
2、中途离岗
一次扣2分
10
3、空堂
一次扣5分
10
4、旷职
得0分
10
二、课堂
教学(30分)
5、矛盾化解
未化解扣5分,不告知班
主任扣10分,矛盾激化得0分
15
6、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歧视、侮辱、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5分,体罚学生扣10分,矛盾激化得0分
15
三、课外活动(20分)
7、课外矛盾调解
未告知扣5分,未调解得0分
10
8、危险行为制止
未告知扣5分,未制止得0分
10
四、分管工作(10分)
9、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扣5分,责任事故得0分
10四、奖惩办法1、学校设学期安全考核奖,每学期奖励标准为200元,学期末由学校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根据《“一岗双责”常规
检查表》和教务处的《课堂教学查课记录》组织考核。2、计算公式:奖金=考核得分/100×200。五、一票否决出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考核得0分,年度考核等第降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