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22 05:47:51

    xxx环境保护局
    浮动工资考核细则
    XX年元月
    一、值班制度考核细则:
    (一)门卫值班
    1、负责局机关院内安全保卫工作
    2、门卫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
    3、对进出机关院内车辆、人员严格实行登记制度,闲杂人员、车辆禁止入内;
    4、门口要保持整洁,大门要及时落锁;
    5、当日带班领导负责组织门卫和局机关、两站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逻。
    (二)大厅值班
    1、大厅值班设立大厅服务台,局机关各部门轮流值班,负责来客接待和全方位服务。
    2、值班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3、值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延后10分钟离岗,不得脱岗;
    4、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客登记;
    5、值班人员要穿着整齐,仪表整洁,举止端庄,挂牌上岗。
    (三)机关值班
    1、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做好交接工作,严禁空岗;
    2、值班期间要保证电话联络畅通,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4、夜间值班人员不准外人滞留值班室;
    5、加强安全防范,协同门卫搞好巡逻;
    6、局机关值班人员负责抽查各单位值班情况;
    7、当日值班人员不得顶替,如有特殊情况,经值班领导批准,报纪检督查科;
    8、当日带班领导负责组织门卫和局机关、两站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逻。
    (四)责任追究
    1、发现脱岗、缺岗一次,罚款30元,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2、没有认真做好来客登记,致使闲杂人员、车辆进入院内,罚款30元。
    3、凡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发生失盗的,按照损失的大小,视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理:未造成财物损失的,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罚款XX元;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限期调离或除名的处分,并罚款5000元。
    二、考勤管理考核细则
    1、上下班管理实行签到制度,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考勤。
    2、大厅设立纪检督查举报箱,局机关各部门每天上午9:00以前,下午3:00以前将本部门签到表投到纪检督查箱里,不准代签。
    3、各中队每周一下午以前,将本单位签到册、考勤情况报纪检督查科,每迟报或不报者扣除本部门负责人当月浮动工资10%。
    4、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并按批准权限、程序批准后投到纪检督查举报箱里,期满上班后,到纪检督查科销假。
    5、请假1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书记批准。
    6、局中层干部请销假事宜按新密环发(~)13号文件要求执行。
    7、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5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4次者全局通报批评。
    8、一次性事假、病假15天以上者当月只发放300元生活费,全年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9、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以旷工论处,并扣除本季度浮动工资的100%。
    10、逾假者,事后须尽快向领导陈述理由,经得同意后,可按事假对待,否则按旷工论处,无正当理由由逾假不归超时3个月者,按自动离岗处理。
    11、婚假、丧假、产假、病假按照规定执行。
    12、各种法定节、假日值班、加班等,按局规定执行。
    13、凡外出学习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向局纪检督察科备案说明。
    14、考勤情况与年终评先表优、浮动工资挂钩。
    15、纪检督查科负责考勤管理。
    三、升旗制度考核细则
    1、每周一早上8:25分举行升旗仪式。
    2、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升旗。
    3、升旗时要行注目礼,仪态端庄。
    3、凡发现无故不参加升旗者罚款20元。
    四、车辆管理考核细则
    (一)车辆维护
    1、要经常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做到勤擦洗。
    2、要保证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做到勤维护、勤保养。
    3、严禁超载行驶,严格限定乘坐人数。
    4、不得用于运载货物,避免碰撞车辆。
    (二)车辆停放
    1、车辆晚上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乱放乱停。
    2、严禁带有环保标志的车辆非公务活动出入旅游景点。
    3、严禁带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停放在酒店、桑拿、舞厅等娱乐场所门口。
    4、不准停放在学校、幼儿园门口接送学生、不准在上下班期间,在市区街道上穿梭来往,接人送人。
    (三)司机管理
    1、行政科

负责司机正常学习、管理。
    2、司机每月要召开一次例会,进行集中学习。
    3、司机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调遣。
    4、司机要爱护车辆,不准开英雄车、赌气车、酒后驾车。
    (四)监督评比
    1、对车辆状况和司机实行评比制度。
    2、对于车辆状况,每半年评比一次,车况保养良好的,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司机适当奖励;车损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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