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是农民群众中的先进代表和农村
工作的
领导核心。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如何让农村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农村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先进性作用,这是一个新课题。 坚持“村为主”,巩固支部树核心。村、支两委实行交叉任职后,村干部无论是身份还是工作职能,基本实现了两委合一,一些矛盾和问题明显得到缓和甚至迎刃而解,为更好地推进农村发展创造了好条件。上级党委和村党支部一方面要转变思想观念,不能把强调村党支部在农村工作中的核心领导地位简单地理解为由村党支部去包揽一切。另一方面,只有坚持“村为主”,放手让村委去开展工作,村党支部才能腾出手来更好地履行上级党组织赋予的职责,让“村为主”始终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去实施,保证村民自治和党的领导的有机统一。
实践证明,越是“村为主”搞得好的村,党支部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就发挥得越好,其文明、和谐程度也越高。 设立“片总支”,整合力量办大事。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经济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农村各类新矛盾大量凸现,公益事业建设和经济发展任务繁重。为此,可以采取这样的好办法:把地域相对集中、或兴办某项公益事业、或正在发展同一产业、或调处某一矛盾需要涉及的几个村划为一片,成立一个党总支,总支书记由乡镇领导担任,副书记从片内村支部书记当中推选,其他的村支部书记担任委员。这样,片内几个村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的优势能够得到重新整合,这不仅为党员和各村党支部提供了发挥作用的舞台,而且有利于农村重大矛盾的调处和农业产业的做强做大,促进农村社会协调和谐发展。 建好党小组,优化“细胞”强筋骨。加强党小组建设大有潜力可挖,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也要求我们的党建工作必须向党小组延伸。一是合理设置党小组。依托当地的农业主导产业或功能作用设立不同的党小组,使每个党员都能发挥自己的优势和长处,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形成党小组带党员、党员带群众的联动效应。二是通过规定工作任务、健全工作制度、搞好
检查督促来理顺党小组的工作路子,把一些“软指标”硬性化,克服党小组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选好配强党小组长,并注意加强培训。对工作出色的党小组长要大胆使用,让其协助参与村务管理,并通过他们使最基层的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整体战斗力,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